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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的决定》的解读
2018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对于违规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及律师事务所的惩罚措施,但是也给大家指出了救济途径。协会在挥下棒子的同时,也发了糖。
2018-03-30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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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解读
近日,《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是不动产买卖、继承等涉及相关方重大利益的活动中的重要基础性支撑,也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办法的出台明确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的主体、程序、要件以及登记资料保护等重要措施,为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以下是对于该办法相关重要内容的解读。
2018-03-28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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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要点解读
近年来,上市公司收购和5%以上的大额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日趋活跃,已经成为资本市场日益普遍和常见的证券交易行为,种种问题亦随之逐渐暴露,市场主体利用资金和信息优势“买而不举”“快进快出”频繁“割韭菜”、收购杠杆过高,资金运用期限错配、上市公司股东隐瞒一致行动人身份,滥用表决权委托,规避信息披露义务,一系列行为导致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中小投资者利益严重受损、上市公司发展严重受阻。
2018-04-23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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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眼看私募——私募新规速递
2018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执行若干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11号公告”)正式施行,该公告第五条规定了合伙企业适用税收协定的原则,对涉外合伙型基金、QFII基金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如何征税进行明确规定。
2018-04-19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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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解读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系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的有关要求,以进一步积极利用外资,促进外资增长,提高外资质量,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为重点,对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
2018-01-04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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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解读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针对企业应收账款交易结构、基础资产、交易机制、尽调重点等方面的特殊性,在《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2014 年修订)》等监管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企业应收账款ABS在信息披露方面应重点关注的问题,以期实现加强风险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监管目的。本所律师根据企业应收账款ABS的风险特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指南进行解读。
2017-12-28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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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拟定了诸多重要政策措施,以下是对该实施方案相关重要内容的解读。
2017-12-08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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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负面清单及律师惩戒规则
2017年11月0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四)》,(下称:解答),从三个方面细化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重大事项变更的相关行业规则。
2017-11-04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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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对比
应收账款融资是指企业将自己的应收账款转让、出质给资金融出方即债权人,债权人根据应收账款的数量和质量向资金融入方提供一定融资的经济活动,包括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转让融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在应收账款融资中,质押登记是保障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措施之一。此外,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也广泛运用于企业债发行的反担保措施中。
2017-11-01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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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如何正确披露转让信息
日前,为进一步规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申请挂牌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行为,落实差异化信息披露原则,提高行业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揭示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8月9日发布公告〔2017〕303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这是股转系统继前段时间发布的证券公司、私募基金机构、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商业银行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六类金融企业挂牌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要求后又一细分不同类型行业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以下是对该“《指引》”相关重要内容的解读。
2017-08-11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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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债权公证强制执行新规解读
2017年7月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6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6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商事案件94,496件,同比上升6.70%,占一审商事案件数量的近七成;审结一审案件94,312件,同比上升7.38%;全市法院共受理二审金融商事案件834件,审结二审案件790件,收、结案数分别上升4%和7%。在所有金融商事案件中,收案数排前五位的案件类型分别为银行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保险类纠纷、证券期货类纠纷。其中,银行卡、证券、期货、融资租赁合同类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保险类案件数量明显下降。一审收案数量排在第一名的基层法院是浦东法院,这与浦东新区作为金融中心的地位是分不开的。
2017-07-19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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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网贷业务管理征求意见,监管力度再升级
2017年6月1日,上海市金融办发布了《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落实并细化了在上海注册的公司制网贷机构的备案和信息披露要求,网贷机构将面临更高的合规要求。
2017-06-02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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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务部《关于开展融资租赁行业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近日,商务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行业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定于5月2日至6月30日组织各地开展融资租赁行业风险排查工作。其实由于融资租赁行业最近几年的高速发展,为有效防范和化解融资租赁行业风险隐患,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最近几年商务部都下发了融资租赁行业风险排查工作通知,组织进行了风险排查,且每一年的排查内容和要点都更加细化。
2017-05-11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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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监管要求落地
2017年5月5日,证监会发布了《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细化和落实了今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从证监会及时落实《国务院通知》可以看出监管层对整治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重视程度。
2017-05-09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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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简析
2017年3月15日,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该方案从建设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总体要求、区位布局、主要任务和措施、保障机制等诸多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以下是对于该方案的相关重要内容解读。
2017-04-11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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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香港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简释 (二)
本文的第一部分提到,金融账户与税收居民是AEOI的核心概念。金融账户用户是根据税收居民的定义,来决定作出自己是税收居民还是非税收居民的声明;金融机构也是根据税收居民的定义,来决定是否将某个账户信息报送给税务当局。
2017-03-07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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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若干法律问题的指引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2015年10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2016年8月2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国资委将选择少量企业开展试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分别选择5-10户企业,国务院国资委可从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中选择10户企业,开展首批试点,成熟一户开展一户,2018年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视情况适时扩大试点。
2017-03-03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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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香港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简释 (一)
我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在2017年正式启动“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AEOI标准),意味在两地设立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将在两地以及其他AEOI合作国(地区)间每年进行互换。AEOI意味着跨境金融监管升级到大数据时代,对于国内的税收居民账户影响不大,但对于海外投资、海外移民、海外金融账户影响深远。
2017-03-02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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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的解读
2017年2月14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工作的指示精神,中国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以下简称“《备案规范4号》”),对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热点城市普通住宅地产项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等行为进行了规范。
2017-02-21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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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领域正式向外商独资开放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随后在1月5日公布了《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填报说明》,这标志着以外商独资形式成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设立工作进入到可具体操作及执行的新阶段。
2017-01-13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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