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成 高级合伙人

Cheng Chen

联系方式:

邮箱:chen.cheng@huiyelaw.com
电话:(86)21-52370950
传真:(86)21-52370960
办公地点: 上海

执业领域:

陈成律师,具有近二十年的从业经验,并常年以英语和德语作为主要工作语言。其主要执业领域为跨境投资、公司与并购、中外合资企业、国际贸易、国际争议解决。


代表案例: 

1. 涉外公司和并购、合同

1.1 境外

  • 为深圳一家大型上市公司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涉及收购瑞士公司、产业(包括不限于金属行业)的多个标的;

  • 为北京一家大型上市公司提供有关其收购芬兰一家上市公司的法律服务;

  • 为中国某大型矿业公司收购美洲矿产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包括交易结构审核和建议、与当地合作所合作完成尽调、收购合同审核和谈判等;

  • 为山东一家大型上市公司收购一家瑞士金属行业上市公司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收购后的公司治理、股东和董事会管理层争议等;

  • 代表上海电气集团全面处理其瑞士子公司(收购后)的各项法律争议和公司治理;

  • 为顺丰设立瑞士和意大利子公司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 为某国有重工集团设立德国子公司并开展业务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 代表中国某大型国有上市公司,收购位于德国的某设计公司;

  • 为某知名国有汽车品牌进入欧洲市场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经销合同的设计和谈判等;

  • 为一家位于山东的中国公司收购德国、法国和荷兰的多个目标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一家中国高科技公司处理涉及美国、开曼、香港和上海等四个司法管辖区的战略重组;

  • 为一家中国医药行业的上市公司提供关于收购中欧合资企业股份的全程法律服务;

  • 为一家位于浙江的摩托车制造商在欧洲建立独家分销网络提供法律服务,并为其处理交通事故鉴定和索赔事宜(涉及欧盟认证的维持、当地保险公司的追索权、经销商和生产商之间的责任划分);

  • 代表中国合肥某大型上市企业,协助其收购某跨国公司位于德国、瑞士、意大利的太阳能业务板块;

  • 为一家中国上市公司收购一家在瑞士沃州的工业设计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一家上海私有企业收购一家在瑞士弗莱堡州的工业设计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 为厦门某大型上市公司收购某瑞士控股公司(知名户外运动品牌)下属的位于中国香港及内地的多家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一位中国山东投资人收购一家位于瑞士苏黎世州的私人酒店提供法律服务;

  • 与葡萄牙合作所为上海某客户处理其葡萄牙房产出售事宜;

 1.2 境内

  • 代表多家大型欧洲公司在上海、湖北、广东、北京、浙江、山东等地设计、规划和实施并购项目(买方),包括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和合同谈判等事宜;

  • 为位于瑞士苏黎世的某公司收购位于中国上海金山的某电子设备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一家从事材料和能源行业的瑞士私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包括确定潜在的买家以及谈判技术转让协议、合资企业协议和股份购买协议;

  • 代表一家德国公司收购一家国有企业下属的国内服装公司,收购总价超过1000万美元;

  • 为德资开德阜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处理其在江苏省内的工厂搬迁、清算和注销登记事宜,并代表其审核和改进各采购协议和经销协议;

  • 为西班牙投资达诺巴特北京与上海分公司全面处理其迁移、清算和注销登记事宜,并为其在上海和江苏的新建投资项目(包括工厂和研发中心)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 为瑞士投资深圳威宝处理清算和注销登记事宜;

  • 为美资立维腾(Leviton)资产出售交易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 担任多家欧美公司在中国的外部公司法律顾问,处理包括合同审核、法律治理、董事会问题和合规事宜;

  • 担任世界绝缘材料龙头企业瑞士魏德曼集团法律顾问;

  • 为一家知名德国汽车品牌提供各类合同和交易框架的审核和改进服务;

  • 为一家比利时枕芯泡沫企业设计经销协议和合资协议;

  • 为瑞士一家著名巧克力品牌审核、改进经销协议并处理经销协议解除相关的法律事务;

  • 受瑞士DFM Mini Auto AG委托,与重庆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就其知名品牌汽车的瑞士独家代理销售合同的违法解除以及商标事宜进行谈判;

  • 受一家德国医疗器械企业委托,与其国内经销商就经销协议提前解除事宜提供法律意见书,并协助谈判,主要争议焦点为提前解除的赔偿;

  • 为一家瑞士医药企业起草经销协议并设立中国公司框架;

  • 担任一家来自荷兰的健康产业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并为其在山东、江苏、浙江和广东等地建立合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一家德国公司在青岛的业务转移、工厂拆迁提供法律服务,包括补偿方案审查、新工厂用地划拨、制定迁移方案、吸收合并和公司注销;

  • 为一家瑞典能量饮料公司在中国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设计公司治理框架;

  • 为众多欧洲与美国公司解决公司与管理层的纠纷,帮助解雇在中国子公司的管理人员;

  • 为一家在伯尔尼的瑞士公司从汕头设备行业合资公司退出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一家五百强知名法国企业设计其与中国经销商之间的经销合同;

  • 为一家瑞士私营公司(该公司提供的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欧洲能源行业的设备上)的收购提供法律服务,为其寻找活跃在中国能源行业的潜在中国收购者;

2. 国际争议解决:

2.1 境外

  • 代表华为处理哥伦比亚项目在瑞士的破产重整程序,协调管理瑞士律师团队并提供策略建议,参与与投资人的谈判并达成客户预期的解决方案;‎

  • 代表某中国上市公司处理瑞士反垄断调查,并成功在正式调查启动前结案;‎

  • 代表一家瑞士公司,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对某两家国内上市公司提起一系列仲裁、追究违约责任,负责总体争议解决策略的制定和具体仲裁案件的代理;‎

  • 与德国合作所为上海某汽车经销公司(AVIC 蓝田)在德国对其供应商提起诉讼并获得全胜‎,负责案件管理、策略制定和证据收集整理‎;

  • 代表某中国公司处理其与国际拳击联合会争议,争议金额逾2000万美元;

  • 代表西部某国营上市公司在瑞典(ICC)向中东某贸易公司提起仲裁,带领团队负责案件全流程包括出庭和全部文书,并协调合作所瑞典律师就适用瑞典法的相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一家中国公司,对中亚某国的一个政府部门发出律师函并准备在欧洲提起国际仲裁,要求对方根据国际采购协议要求支付货款,争议金额逾1亿人民币;

  • 代表一家瑞士公司,参与新加坡ICC关于股权争议的仲裁;

  • 代表国内申花队艾迪弗朗西斯在国际足联协调临时转会证明,并代表他在国内赢得针对大连一方的诉讼;‎

  • 代表国内某足球俱乐部通过瑞士合作所对国际体育仲裁院裁决提起上诉;‎

2.2 境内

  • 为一家瑞士大型公司WIFAG Polytype处理其在深圳国际仲裁院进行的有关合同争议的仲裁程序;

  • 为一家瑞士跨国公司管理其位于江苏的合资企业的多项法律争议,包括董事会管理权、合资合同纠纷、关联交易纠纷以及在新加坡进行的ICC仲裁程序;

  • 为一家意大利奢侈品集团与位于中国浙江的(合资企业)中方股东之间争议解决提供法律服务;

  • 为控股公司设在香港的一家上海美资企业处理股东纠纷事宜;

  • 为一家日本公司在山东的合资企业提供合资企业争议相关法律服务;

  • 代表一家瑞士精密仪器公司处理经销协议解除引起的法律争议,主要争议焦点为其经销协议的性质是买卖合同还是委托合同;

  • 为某瑞士大型企业代理其在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的关于中外合作企业合同纠纷的仲裁;

  • 代表一家美国公司(控股公司位于香港)处理其合资企业纠纷,争议金额逾5000万美元;

  • 代表一家德国公司参加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庭审,根据软件合作开发协议和软件著作权许可协议起诉一家中国软件公司;

  • 代表一家香港企业(作为申请人)参加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一家瑞士公司的仲裁(仲裁语言为英语),要求其赔偿因未履行国际采购协议造成的损失;

  • 代理某瑞士机械企业在深圳国际仲裁院以及贸仲深圳的两起仲裁案件并获全胜。


工作经历:

陈成律师,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涉外)法治人才‎“深耕者”‎,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监事、汇业公司法和跨境投资专委会以及汇业国际争议解决委员会执行副主任、汇业汽车与智能制造专委会副主任。

陈律师毕业于瑞士弗里堡大学(法学学士、硕士),旅居欧洲十年,中国律师执业资格,具有近二十年的从业经验,并常年以英语和德语作为主要工作语言。其主要执业领域为跨境投资、公司与并购、合资企业、国际贸易、经销协议和特许经营以及相关国际争议解决。

他多年来带领自己的团队为大量在华投资的外国企业提供公司法、并购、国际贸易及相关争议解决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在争议解决领域,他近期代表多家国有和民营企业在ICC、HKIAC、CIETAC 等仲裁机构向外国政府部门和外国企业发起仲裁,同时也曾代表多家外国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在CIETAC 及ICC 向中国企业提起仲裁,其中多为英语为程序语言的仲裁案件。他代表一上市国营企业于近期完成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ICC英语仲裁程序并获得胜诉。在非诉服务领域,他协助众多国有和民营企业完成其在欧洲、美洲和非洲的投资和收购,他也为多家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提供公司治理法律服务。此外,他对西方文化、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的充分了解,对国内外法律体系的比较性解读,对多国语言的精通,以及从解决问题出发的务实风格为国内外客户带来了强有力的支持。

陈成律师为多家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提供公司治理法律服务,他担任飞速潍柴(潍坊)燃料电池空压机有限公司等多家外资和合资企业的董事或监事。

他还积极投身于各项社会活动中,现担任上海市律协国际投资委员会委员、AIJA(国际青年律师协会)中国国家代表、上海市欧美同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欧美同学会瑞士分会会长、创业协会理事、昆山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海外委员、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专业实训指导教师、曾任2017 年习近平访问瑞士随团律师。此外,他还担任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瑞士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FDI Moot Shenzhen 2021 仲裁员、Moot Shanghai 2021仲裁员等。

陈成律师为中国驻瑞士使馆、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工商银行对外投资推荐律师,CHAMBERS钱伯斯2025年争议解决榜单、LEGALBAND 2022 年度风云榜仲裁律师15 强、LEGALBAND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律师榜争议解决(仲裁)领域中国顶级律师,并因域外ICC仲裁获胜获评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陕鼓荣誉员工”。

社会活动和职务:

  • 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 瑞士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 FDI Moot Shenzhen 2021 仲裁员

  • Moot Shanghai 2021仲裁员

  • AIJA(国际青年律师协会)中国国家代表

  • 瑞士中国学人科技协会法律顾问

  • 上海市欧美同学会理事、瑞士分会会长

  • 昆山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海外委员

  •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专业实训指导教师

  • 斯瑞仕(上海)箱包有限公司监事

  • 万确(深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 飞速潍柴(潍坊)燃料电池空压机有限公司监事

  • 魏德曼电力绝缘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监事

发表文章:

  • New foreign investmen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发表于瑞士Jusletter法律杂志;

  • The New Benefits for Foreign-Funded R&D Centers in Shanghai,发表于瑞士商会官网swisscham.org;

  • Chinas Corporate Social Credit System hat Folgen für deutsche Unternehmen,发表于德国西南财经杂志IHK;

  • Three Pragmatic Suggestions regarding IP Protection in China,发表于瑞士商会杂志;

  • 外商投资法最新简讯,2019年12月31日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New Development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urt,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SHUPL Law Professor Criticizes the Quarantine Measures in Shanghai,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Das überarbeitete Gesetz über die Schiedsgerichtbarkeit der Volksrepublik China,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社区团购法律问题,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公司法和外商投资简讯自2020年起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接轨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的未来中国商事仲裁,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及其对企业的影响和企业的对应之策,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欧洲主要国家劳动法律与法规探析,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国际商事法庭管辖制度之解读与思考,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代言合同之风险及其预防,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出口管制法》(草案)解读与企业合规建议,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出口型外贸企业的影响及应对,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当前疫情对我国争议解决中各项期间的影响及对策,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Is the Coronavirus a case of "force majeure"? 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适用法律的选择—中国企业为合同一方的情形,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巴西法律框架初探,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Hightlights of 2024 New CIETAC Rules,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海牙认证公约》实施后跨境文书认证简介,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To-dos and Opportunities under the New Company Law,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

  • 国际货物贸易中替代交易的认定标准,发表于汇业法律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