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士维 顾问
David Yang
联系方式:
邮箱:shiwei.yang@huiyelaw.com
电话:(86)21-52370950
传真:(86)21-52370960
办公地点:
上海
执业领域:
杨士维律师拥有十余年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工作经验,主要执业领域为知识产权纠领域内的诉讼和非诉业务,包括:专利侵权诉讼、无效宣告、FTO尽职调查、商业秘密合规及纠纷处理、商标授权确权,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等。
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工作之前,杨律师曾是一名技术工程师,工程师的经历让杨律师在专利技术问题的理解、分析和解释上具有较强的优势,处理过大量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尤其是疑难复杂案件。杨律师还在某世界500强工业制造企业从事知识产权工作近7年,具有丰富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经验和维权保护实践,能够从商业和In-house IPer的角度来理解和思考企业知识产权问题。
此外,杨律师在企业品牌保护和商业调查方面,也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和实操经验,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商业调查和品牌保护解决方案,主办和参与办理的多个案件被评为QBPC及多省十大经典执法案例。
代表案例:
深圳某科技有限公与某世界500强美资公司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案,该案一审用时4年之久,涉及的案件程序和证明责任极其复杂,专利行政执法、专利无效、专利侵权和权属争议多程序交叉并行,证人证言、专家证人、技术同一性鉴定、时间鉴定和电子数据鉴定等,一审法院组织了多次庭审,最后在判定权属的基础之上,还创造性的支持了原告维权合理费用;
潍坊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与某世界500强企业发明专利纠纷案,该案中创造性的采用了“权利要求区别解释原则(Doctrine of Claim Differentiation)”,在理清了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基础之上,进行了改判并认定侵权和赔偿;
台州某机电有限公司与某世界500强企业发明专利纠纷案;
上海某发展有限公司与某世界500强企业商标撤三最高院再审案;
上海某流体控制有限公司与某世界财务500强企业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案;
浙江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与某世界500强企业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杭州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系列专利无效案(20件);
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系列专利无效检索分析案(10件);
浙江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政处罚案,该案认定了在委托加工的商业关系中,受托人在明知的情况下生产侵权产品,构成共同侵权,并因此参照“惩罚性”赔偿的司法标准,在5倍顶额行政处罚幅度内作出了罚款;
北京某流体技科技有限公司假冒某世界知名阀门注册商标刑事查处案;
江苏黄某假冒某世界知名品牌变送器刑事查处案件。
工作经历:
杨士维律师毕业于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具有工学学士及法律硕士学位,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6年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并且在2020年通过知识产权师考试,成为中国第一批知识产权师。
在加入汇业之前,杨律师曾经在某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区总部的知识产权部门工作过近7年,在此之前曾经在上海市某科技园区担任副经理,对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上海科技园区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具有较深的理解认识和丰富的实践。
此外,在读研之前,杨律师还曾经在某中德合资自动企业担任过技术工程师,因工作表现突出,被破格选派往新加坡参加技术培训,对专利技术问题的理解具有较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