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房整顿,购房者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17-08-07

文 | 陆恩惠 汇业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经过了“517”整顿细则、“612”住建委通知等一系列方案的明确,以及最新的商住房清理整顿工作操作口径的颁布,上海市政府明确强调了本次整顿的对象是违法违规的商业办公项目和相关开发企业,整顿工作旨在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清理整顿过程要依法合规,重视和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那么,购房者在本次整顿中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本文将根据上海市整顿工作会议的会议内容对“类住宅”清理整顿工作的操作口径进行整理和说明。

一、已批未建、在建未售的

将严格按照沪建房管联【2017】400号文的规定操作。从审图、规划、施工证照、房型设计以及各项配套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检查,违规的应予以撤销调整。

二、已签约未交付的

1.凡已签约未交付,对于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支持依法维权。

合同中有约定相关居住功能的,楼书、广告、样板房有按照住宅进行误导的,开发企业以业主委托装修等形式规避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必须积极配合,予以退房。

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开发企业须退回本金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业主提出其他补偿要求的,则双方协商。

2.购房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可继续交付使用,同时保证所购房屋的基本使用功能。

3.关于网签时间,以5月17日全市公布商业办公清理整顿工作为界。

需要注意,已签订定金合同或仅缴纳意向金、预付款的不能认定为网签。

4.关于水电:已安装的维持现状;未安装的,凡经审图有水电入户的,并已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应按图施工,经规划验收后交付使用。

5.关于燃气:已安装的维持现状;未安装的,凡经审图有水电入户的,并已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应按图施工,经规划验收后交付使用,各区要做好消防安全评估等相关工作。

6.关于插层:已搭建的,原则上维持,尚未通过规划验收的,由规土部门按照城乡规划条例查处开发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开展后,再搭建插层的,按现有规定处理。

7.关于注记,在过户时签署承诺书、告知书、该文件记入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文件登记。

8.插层违法的,按照《关于将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有关事项通知》依法作出认定与登记。

三、已交付的

已签约已交付未办理小产证的,购房人要求退房,可参考上述1部分操作,根据实际情况对退房、退回本金、利息等进行安排。

已取得小产证的,不存在退房问题。但是如存在合同可撤销以及解除合同事由的,建议购房人在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之后,通过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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