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人身保险合同的无效情形及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25-03-28
文 | 杨迪志 汇业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购买保险合同时被销售误导了,买了不该买的,甚至不知道购买了相应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反馈只能退现金价值,亏损严重,怎么处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被告知要同时购买其指定的保险产品,是否合理?外地代理人让投保人去外地签订保险合同,是否有猫腻?
由于按照保险合同的正常约定,在保险合同生效且缴纳保险费后,若投保人无法律约定的保险合同无效情形,一般只能退保后获得现金价值,而现金价值和保险合同保费之间在投保的前几年内一般都存在较大差距。如何在投保前就能判断保险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情形,销售过程是否违规,能帮助投保人/被保险人在后续的争议处理中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同时也能通过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了解投保人/被保险人导致的保险合同无效情形,避免自己的投资打水漂。
鉴于目前市场保险公司众多、销售乱象频发,笔者根据《民法典》、《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刑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深度解析及总结在何种情况下保险合同是无效的以及相应法律依据供参考:
一、合同主体不合法
二、违法行为导致合同无效
三、代理人导致的无效情形
四、特殊无效情形
五、案例参考
(1)投保人、被保险人主张无效的情况;
A先生在某知名B保险公司网销平台上购买了一款医疗险,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捆绑购买了另一家C保险公司的寿险产品,在被扣款1年多之后发现此事,随即向金融监管局投诉,在监管局核实有关证据确认该平台未如实向A先生披露其购买产品细节的情况下,该C保险公司给A先生办理了全额退保。
(2)保险公司主张无效的情况;
A客户为其亲属B购买了一款C保险公司意外险,A客户为获得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意外身故赔偿,故意引诱B一起前往邮轮游,在游玩过程中将B引至无人角落推其下水导致其身亡,后A向C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意外险,在C保险公司深入调查后,结合警方证据最终证实是A客户故意杀人导致此保险事故发生,因此,依据《保险法》第43条,该保险合同作无效处理。
六、实务建议
由于在保险合同签署后投保人申请保险合同无效通常需要和保险公司协商、投诉银保监会(现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情况,若在证据比较充分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同意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在无明显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可能会消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大量的时间、精力但是最终无法取得理想结果。因此在投保前建议就根据本文主要内容审核是否存在保险合同无效情形并留存可疑的证据,避免无效情形发生及为未来可能的争议留存关键证据。例如:核实保险公司资质,审阅条款重点(如免责、退保规则)、核实告知健康状况、标的物风险,是否存在销售误导或代理人其他违规情况及关键信息。在遇到纠纷的情况下,若对合同效力存疑,在收悉充分证据可证明保险合同无效情况下可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而保险公司则需要在销售、理赔环节加强合规管理,确保保险公司没有发生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