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知名女星离世看家庭财富规划
发布时间:2025-02-24
文丨徐菁 王旭 汇业律师事务所
2025年2月,中国台湾地区知名女星大S(徐熙媛)在日本旅游期间因流感并发肺炎不幸离世,年仅48岁。这一突如其来的噩耗不禁令人扼腕叹息,而她的遗产分配问题也随之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据网络消息透露,大S早在去年便已立下遗嘱,明确将所有财产留给母亲和两个孩子,但暂未有更多消息披露其遗嘱的细节,因此其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仍然成谜。通过此次事件,我们可以窥斑见豹,若未有相关的安排,当发生纠纷时,只能参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让我们先来看看大陆及台湾地区就继承事宜的相关规定:
总结
1.继承方式方面:两岸较为类似,都是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为补充。
2.法定继承顺序方面:有较大差异,大陆法优先考虑配偶、子女、父母。若被继承人死亡时,无遗嘱安排的情况下,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父母仍然在世,且该父母育有多名子女的情况下,若之后其父母死亡,将会产生旁系亲属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的情形;而台湾将配偶与不同顺位继承人按比例分配,存有配偶和直系血亲卑亲属(子女)的情况下,其他二、三、四顺位的继承人将再无继承权。
3.遗嘱形式方面:两岸大致相同,但大陆允许打印遗嘱、录像遗嘱,而台湾允许密封遗嘱。
4.债务清偿方面:两岸规则较为相似,均实行限定继承,继承人仅在遗产范围内偿债。
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是定分止争的一种最低的保障形式,然而法定继承可能并不能最大程度的体现当事人的最真实的意愿,若当事人未提前进行规划及安排,当纠纷发生时,特别是此类跨境案件,涉及各个国家及地区的不同规定,讼累在所难免。为此,我们也提供了一些关于家庭财富规划的建议,希望能为大家带来启发与思考:
一、明确权责边界
婚姻的缔结使原本毫无血缘关系的人走到一起组成一个新的家庭,然而小家庭的诞生与两个家族之间亦构成千丝万缕的关系,通常会产生人身与财产上的混同,为避免今后产生纠纷,大家可以提前“约法三章”,具体方式有:
1.公证财产:家庭成员可对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明确属于个人的房产、股权、存款等资产进行公证,保留财产来源证明(如转账记录、购买凭证)。
2.签订协议:签订婚前、婚内协议,一般协议可包含财产性条款非财产性条款。
财产性条款:一般针对婚前、婚内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既可包括房屋、现金、股权、车辆、艺术品等实体资产,亦可包括数字货币、版权、游戏装备等虚拟资产。
非财产性条款:通常指对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忠实义务等权利义务方面的约定。
*风险提示:不同地区法律对婚姻财产的规定不同(如中国大陆在婚姻存续期间内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其他国家或地区可能涉及“剩余财产分配”),跨国婚姻更需特别注意法律适用问题。
3.指定赠与:父母若想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给特定的的受赠人,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进行指定赠与,同时在赠与合同中可以约定受赠与人所享有的附随义务,比如要求受赠人负责赠与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等事宜,或要求在所赠与的房产中享有居住权等权利,若受赠人未履行相应附随义务,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合同。
二、做好家企隔离安排
根据中信保诚人寿与胡润研究院联合发布《中信保诚人寿「传家」·胡润百富2024中国高净值人群家族教育报告》(CITIC-Prudential Life Family Inheritance· Hurun Report China High Net Worth Family Education 2024)中指出,中国千万人民币净资产的高净值人群家族的职业构成52%为企业主。现实中,企业主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企业家个人与公司界限模糊等资产混同的情形是许多企业家容易忽视的问题,若涉及家族企业或继承财产,可通过信托、代持协议或设立公司架构隔离风险,避免因婚姻变动影响家族资产,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方法:
1. 设立独立的法律实体
有限公司(LLC)或股份公司(Corporation):将企业资产归属于公司,而非个人名下,以实现有限责任保护,避免企业债务或法律责任影响个人财富。
控股公司结构:创建一个控股公司来持有多个子公司,各子公司独立运营,分散风险。
家族办公室(Family Office):设立单一家族办公室或多家族办公室,专门管理家族财富,与企业运营分离。
2. 设立信托(Trust)
不可撤销信托(Irrevocable Trust):将家庭资产放入信托,避免被企业债务或法律诉讼牵连。
离岸信托(Offshore Trust):在资产保护友好的司法管辖区(如泽西岛、开曼群岛、BVI)设立信托,增强隐私保护和税务优化。
3. 资产保险和责任隔离
购买高额责任保险:例如董事责任保险(Directors and Officers Liability Insurance,简称D&O Insurance)、伞式保险(Umbrella Insurance)等,防止企业纠纷影响个人资产。
订立财产分割协议(Prenuptial & Postnuptial Agreements):对于婚姻中的财产,提前签订协议,避免企业财产在离婚时受到影响。
4. 投资与银行账户隔离
个人与企业资金分开管理:不同账户管理家庭资金与企业资金,避免混合使用带来的法律风险。
设立私人基金(Private Investment Fund):通过基金投资,将财富与企业经营隔离。
5. 选择适当的税务规划
离岸公司架构(Offshore Companies):如BVI、开曼等地设立公司,降低企业对家庭财富的影响。
家族有限合伙(FLP)或家族信托(Family Trust):优化税务结构,确保企业资产不会直接进入个人遗产计算范围。
6. 继承与财富传承规划
预立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通过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及公证遗嘱这六种形式来订立,从而确保确保家庭财富有明确的继承安排,避免继承人之间产生纠纷。
配置保险:可通过配置人寿保险或年金保险,通过指定受益人的方式,确保子女或特定亲属的经济利益得到相应保障。
制定家族宪章(Family Constitution):可通过为家族企业制定长期治理规则,明确家庭成员的行为操守准则从而设定企业资产与家庭资产的边界。
三、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涉及企业家、再婚家庭、跨国境婚姻等复杂因素,婚姻财富规划需要结合民事及商事领域交叉结合的各个方面的规划及安排,以下是几点建议:
提前规划:婚前协议和资产隔离是预防纠纷的关键。
挑选团队:律师、税务师、投资顾问、保险顾问等专业人士之间的协作不可或缺,需要挑选最合适的团队。
动态调整:随着家庭结构、资产状况变化,定期更新财富规划方案,定期根据变化修改相关协议或公司章程。
家庭财富规划的核心是平衡情感与理性,在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家庭关系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