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和跨境投资每周新规
发布时间:2024-07-02
文 | 胡琰珽 汇业律师事务所 律师
汇业公司法和跨境投资委员会、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委员会为了保持对专委会相关专业和行业领域立法进展的关注,定期发布新法速递(Weekly update),供内部和外部参考。
一、外商投资法相关发布
(一)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
名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
类型: 规范性法律文件
主管部门: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9日
生效日期:2024年6月25日
【主要内容】
1.适用于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申报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从事商贸物流、航运服务等业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及自然人;
2.在贸易航运领域,对获得AEO高级认证和RCEP“经核准出口商”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
3.在商业发展领域,对零售企业法人、餐饮总公司、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法人提供一次性资金支持,对新开业商业空间和商户提供一次性运营支持和租金补贴。
Source:
https://qh.sz.gov.cn/sygnan/xxgk/xxgkml/zcfg/gfxwj/content/post_11366897.html
(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发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企业研发费资助、境外研发机构认定及奖励、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及奖励、促成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资助资金及引领型企业认定和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名称:《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企业研发费资助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企业境外研发机构认定及奖励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及奖励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资助资金的通知》、《关于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3年度引领型企业认定和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类型: 规范性法律文件
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7-20日
生效日期:2024年6月17-20日
【主要内容】
1.合作区经济发展局采用线上申报的模式,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境外研发机构企业、外资研发中心、集成电路产业企业发放资助资金;
2.“引领型企业认定和资金”的申请期限为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20日,其余事项申请期限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17日。
Source:
https://www.hengqin.gov.cn/macao_zh_hans/zwgk/tzgg/gg/content/post_3674022.html
https://www.hengqin.gov.cn/macao_zh_hans/zwgk/tzgg/gg/content/post_3674088.html
https://www.hengqin.gov.cn/macao_zh_hans/zwgk/tzgg/gg/content/post_3674090.html
https://www.hengqin.gov.cn/macao_zh_hans/zwgk/tzgg/gg/content/post_3674176.html
https://www.hengqin.gov.cn/macao_zh_hans/zwgk/tzgg/gg/content/post_3674669.html
(三)北京市监局发布《关于征集2024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名称:《关于征集2024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类型:规范性法律文件
主管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8日
生效日期:2024年6月18日
【主要内容】
1.补助资金申请受理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18日,根据不同类型的标准项目,划分了补助资金的等级和具体金额,补助额度最低为10万元,最高可达100万元。
Source:
https://scjgj.beijing.gov.cn/zwxx/ttgg/202406/t20240618_3720068.html
二. 公司法相关发布
(一)市监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名称:《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征求意见稿)》
类型: 征求意见稿
主管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7日
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7月6日
【主要内容】
1.《指引》提出了包括市场定义、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单边效应、协调效应、潜在竞争、市场进入和买方力量等在内的多维度审查框架,确保对经营者集中可能带来的竞争影响进行综合评估;进一步提升审查工作的透明度。
Source:
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4/art_3c5765bdb050466badce07930eb9a48c.html
(二)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市监局发布《长三角CCC免办联动机制工作指引》
名称:《长三角CCC免办联动机制工作指引》
类型: 规范性法律文件
主管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9日
生效日期:2024年6月19日
【主要内容】
1.长三角地区建立了CCC免办联动机制,实现了申请受理、监管、专家联动和结果互认的一体化监管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申请,市场监管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发证。
Source:
https://scjgj.sh.gov.cn/913/20240619/2c984ad68ff121d301902fd1b1da16a3.html
三. 争议解决相关发布
(一)最高法与香港律政司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法律合作恒常对接平台”并签署备忘录
名称:《关于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法律合作恒常对接平台的备忘录》
类型:规范性法律文件
主管部门:最高人民法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4日
生效日期:2024年6月14日
【主要内容】
1.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法律合作恒常对接平台,深化大湾区司法法律规则衔接,完善跨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Source: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34931.html
四. 医药行业相关发布
(一)药监局发布《药品监管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清单》
名称:《药品监管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清单》
类型:规范性法律文件
主管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8日
生效日期:2024年6月18日
【主要内容】
1.《清单》明确了人工智能可在药品监管中多元化应用的场景,例如形式审查整理、监管抽检、服务说明、预测分析及风险管理领域。
Source:
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zh/20240618144318144.html
*起草:夏欣萌
*编辑:胡琰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