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声音工作者如何维护自身声音权益?
发布时间:2024-06-14
文 | 郭雨 汇业律师事务所 律师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促使声音经济飞速发展,根据相关数据2022年声音经济产业市场规模达3816.6亿元,虚拟偶像、配音演员成为当下新的就业选择。与此同时,在AICG技术逐渐成熟的背景下,声音工作者保障自身声音权益的难度与日俱增。
据央视新闻报道,2024年4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案件作出判决,判决认定原告声音权益及于涉案AI声音,声音作为一种人格权益,具有人身专属性,任何自然人的声音均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对录音制品的授权并不意味着对声音的授权,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许可他人使用录音制品中的声音,构成侵权。
该判决做出不久,知名配音演员林景、彭博亦发现二人的声音被AI化,用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与总台人工智能工作室制作的AI全流程广播科幻剧《异世界的甜甜圈》,但二人表示并未进行任何授权。
一、声音权保护的法律依据及保护范围
声音应是权利人经过声带震动,发出的可被识别的声波。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下,声音的记载、传播都产生了新的媒介,语音合成技术与AICG技术也日渐成熟,声音权保护的声音范畴,不仅仅包括权利人机体自然发出的声音,也应当包括通过现代科技制作加工出的声音。
二、声音的识别标准
声音具有身份识别性,每个人的声音都具有独特性,即便伴随年龄生长声带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松弛老化,语言习惯也可能有所改变,但声纹却具有稳定性,根据声纹识别技术,仍然可以识别个人身份。
肖像并非自然人五官等器官本身,而是经一定载体所呈现的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肖像权保护,并不要求肖像与权利人的身体特征达到完全相同,只要达到一般社会公众能够识别的程度即可。同理可知,声音也无需与权利人本音完全相同,只要达到一般社会公众根据该声音特征能够识别出权利人的程度,即应被纳入声音权保护范畴。
但与肖像不同的是,声音的不可视化,决定了其不具备较高的可识别性,因此笔者建议在声音权侵权的识别认定中,可根据该声音使用的具体范围,对“一般社会公众”的范围进行合理限缩。如配音演员、播音员、虚拟主播等声音工作者的声音并不为普通社会公众所熟悉,但喜爱声音作品的听众对该类声音具备一定的识别能力,以该类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作为标准更具合理性。奥地利、美国等国家均采取了类似的法律规定。
三、侵犯声音权的常见类型
实践中,声音侵权的类型较为复杂多变,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种常见类型:
1. 未经许可对声音进行录制
科技发展使得声音的录制更为便利,当代社会大多数人均可通过智能手机、录音笔等设备对声音进行录制,在排除个人信息安全等因素仅考虑声音权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应当结合录制目的来判断是否构成对声音权益的侵犯。
如未经权利人授权非法录制权利人声音用于商业营利活动,即便录制内容不侵犯权利人的隐私,亦构成对权利人声音权益的侵犯。但司法机关为调查案件事实进行录音,学生为课后复习对老师的授课内容进行录音等行为,不应构成声音侵权。
2. 未经许可对声音进行使用、公开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肖像权保护的规定,则声音权益不仅包括财产利益,也包括人格利益,权利人有权决定如何使用自己的声音,及是否公开自己的声音。
2023年10月,成都互联网法庭对原告孙某诉二被告游戏公司侵犯其声音权益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该案中,被告在开发设计游戏时使用了原告在影视剧中的声音片段,原告认为二被告未经其授权以营利为目的开发设计该款游戏,侵犯其声音权益,且在该款游戏中自己的人格元素被塑造成寻衅滋事的坏人形象,对其人格尊严造成损害。
同时,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改变声音用途,或超出授权范围、时间使用,亦是实践中常见的侵犯声音权的情形。
3. 未经许可利用技术手段伪造声音
人声提取技术、声音剪辑拼接技术的成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非法收集配音演员等声音工作者声音的违法成本。近年来许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提供者,在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超出权利人许可范围的情况下,擅自提取权利人已发表作品中的声音,作为训练数据使用,不仅导致权利人的财产权益遭受损失,也会使公众对权利人产生误解,造成权利人人格权益的损失。
4. 模仿他人声音
对他人声音进行模仿是当代社会生活中非常常见的情形,笔者认为模仿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主要根据模仿的目的进行判定。若基于商业营利目的对他人声音进行模仿,并与权利人本身产生混淆,则构成声音侵权或侵害他人表演权。合理使用情形下的声音模仿,如学校、单位组织的文艺汇演,声音爱好者的学习交流均不构成声音侵权。
四、侵犯声音权的救济
根据《民法典》第1182条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参考肖像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在构成声音侵权时,不仅应进行经济上的赔偿,也应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考虑到互联网时代信息快速传播的特点,可采取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影响等方式尽可能消除声音侵权的危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