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产品的主动功能:婚姻传承的风险隔离
发布时间:2023-10-08
文 | 王旭律师团队 汇业律师事务所
团队在上一期专栏中,介绍了“离婚纠纷中金融产品的分割规则”,详见《离婚纠纷中金融产品的分割规则》。其实夫妻在婚后投资的金融产品,无论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进行的投资,都会起到一定主动的防御功能。也就是说,金融产品不仅仅会被动分割,金融产品的设计因其新颖性,法律关系也错综复杂,这就导致它们也可以主动隔离部分风险。
一、债务隔离:保险产品的应对
债务隔离通常会联想到代持,但代持人的道德风险、婚姻风险、继承风险和债务风险等都可能导致被代持的资产无法取回。此时,金融工具中的保险因其一定层次的债务隔离功能而被关注。
首先,谈论保险避债时需要明确是谁的债务。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但保险合同涉及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当我们在谈保险“避债”的时候要明白,谁可能成为债务人。
谁的债务必须用谁的财产偿债,企业主更容易成为债务人,一是自身的财务危机,二是企业经营中的恶性负债,包括自己为企业贷款做担保而导致的家庭资产和企业资产的混同。
其次,有可能成为执行标的的保险合同项下的财产性权益包括哪些,又如何归属?保单的财产性权益主要包括“现金价值”“分红”和“保险金”三个方面。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受益人为不同主体时,如果债务人是投保人,保险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是需要偿还债务的;如果债务人是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之类的资产也是需要用于偿还债务的;同样的道理,债务人是受益人,保险合同项下属于受益人的资产也是需要偿还债务。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在保单结构设计上,可以选择负债可能性高的人例如企业主,担任被保险人。负债可能性低的人例如父母、子女可以担任投保人。
其次,受益人指定上,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需明确具体,可按一定的顺序与份额指定多位受益人,防止因受益人先死亡或丧失、放弃受益权等情况的发生而导致没有受益人。
最后,通常情况下,婚后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当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为配偶时,保险的债务隔离功能受限,因此,可将子女或父母作为受益人。
二、资产传承:多样化需求下的课题
落地财富管理方案的第一步是客户需求的唤醒,这就要求对客户需求十分了解,即使这些需求是客户的隐性需求,这些风险是潜在风险。对于资产传承而言,其实并不简单只是将财富传给下一代,传承需求的实际内涵和具体构成往往十分复杂。
高净值人群通常还期望他们传承给下一代的资产是优化过的干净资产,期望传承资产无需偿还其生前债务。此外,传承方案需具有一定的税优功能,避免后代在进行资产传承时税收对财富的侵蚀。
对一部分人群而言,传承需求并非仅在身后出现,生前传承有需求也有必要。无论是生前传承还是身后传承,避免继承人将家产挥霍一空,避免因后代的婚变、死亡而导致的财产的外流就显得十分重要。不同需求下,法律工具与金融工具的互相替代与融合将解决不同的需求。
1.资产回流需求
(1)金融工具:年金险、信托
其实,代持协议不仅可以作为资产传承方案的一部分,更可以作为客户风险切入和需求唤醒的起点。相对于代持协议而言,年金险和信托等金融工具在实现资产回流方面,显得更为稳妥。
以一代作为投保人,二代作为被保险人、一代作为死亡受益人的大额年金险架构,二代可以领取年金,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财富的代际转移,但是在发生意外的情况下,财产会回流到一代手中。同时,一代作为投保人,享有保单控制权。同样地,为拟传承资产设置信托,委托人可以通过设置和更改信托条款实现对传承资产的控制和回流。
(2)代持协议与年金、信托的融合
我们不难发现,代持协议和年金险、信托在实现资产传承后的回流方面具有一定的功能重合性和替代性,并且各有优劣。如何选择,如何配置,需要进行不同的个案考量。需要提醒的一点是,代持协议的签订有许多技巧。
2.根据一代意愿简便传承的需求
(1)法律工具:遗嘱
提到突破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规则的限制,实现依据自我意愿的传承,首先可以选择的法律工具就是遗嘱。遗嘱确实是一种常用且简便的财富传承方式,但遗嘱存在效力之争与执行的问题。
(2)金融工具:终身寿险
以被继承人自己为被保险人,以二代为受益人购买一份终身寿险。终身寿险实现财富传承,具有私密性,传承程序十分简单。此外,保险作为法定的风险控制工具,还具有一定的杠杆作用,继承人获得的财产数额将高于单纯通过继承获得的。同时,大额寿险保单需要生前的保费交纳,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被保险人的资产净值,从而降低传承时可能的税收基础。
(3)终身寿险与遗嘱的融合
虽然终身寿险是一种良好的财富传承工具,但并不能完全替代遗嘱的作用。首先,遗嘱可传承的资产是全类型资产,不论是贵重金属、古玩等固态资产,还是股权、知识产权等登记的资产都可以通过遗嘱进行分配。但很显然,终身寿险只能传承现金类资产。
因此,在资产传承时,应融合适用这两种工具,针对不同的资产类型、不同的客户需求组合设置不同的方案。
3.资产传承的确定性与灵活性
(1)金融工具:信托
信托架构的好处在于,受托人是现成而且相对专业的。无论生前还是死后,受托人会忠诚地执行委托条款。以我们很熟悉的梅艳芳为例,知道自己的母亲嗜赌挥霍,选择设置信托分次支付,而没有将遗产一次性地全部由母亲继承。如果有大额的现金资产要传承,可以通过设置信托的方式,使得子女可以获得一笔细水长流的财富,终身受益。
信托进行财富传承的最大特点就是在于信托设置的灵活性。在某种意义上讲,委托人可以“随心所欲”地设置信托条款,设置任何对象作为信托受益人,在英国,甚至有人为自己的猫设置了信托,确保自己过世后,猫咪可以得到很好的照料。在灵活性之外,信托更可以保证自己的意愿在死后可以得到确定的执行。
(2)遗嘱与信托的替代融合
遗嘱和信托具有一定的替代性,更有很好的兼容性。有一种特殊的结构,融合了遗嘱与信托,我们称之为遗嘱信托。遗嘱信托是遗嘱这种法律工具和信托这种金融工具融合的典型范例。
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通过遗嘱去设立信托,以信托来管理财产,从而灵活、周全地实现遗嘱人的财产传承心愿和受益人的利益。
如此一来,既具备传统遗嘱继承制度的特征,又通过信托机制对遗嘱继承制度的上述缺陷予以弥补。通过设定个性化的遗嘱信托关系,遗嘱所面临的问题将得到有效的化解,为遗嘱人财富传承心愿的实现提供最为周全的保障。
资产传承方案设置的重点是分析需求,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的工具,灵活运用,组合遗嘱、信托、保单、代持协议等工具,最大限度地进行风险防控。在资产代持风险较大时,可以使用金融工具进行替代,以另外一种方式实现债务的隔离,保全家庭资产。金融工具和法律工具的替代与融合,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高净值人士婚姻与债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