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多个维度对俄实施新一轮打击措施
发布时间:2023-03-29
文 | 杨文雄 江天 汇业律师事务所
2023年2月24日,在俄乌战争爆发一周年之际,美国商务部、国务院、财政部和贸易代表办公室分别从出口管制、经济制裁和贸易禁运等多个维度对俄罗斯实施了新一轮打击。
一、出口管制
出口管制方面,美国商务部产业安全局(BIS)除公布了新一批实体清单外,还发布了一个新的“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DP),即“伊朗FDP规则”;并对《出口管理条例》(EAR)第746条关于俄罗斯和伊朗禁运部分进行了大幅度修改,加强了对俄罗斯特定行业和特定奢侈品的禁运措施。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打击将第三国与俄罗斯的交易行为作为重点对象进行限制。
1.伊朗和俄罗斯无人机
BIS 将部分伊朗实体作为俄罗斯“军事最终用户”加入实体清单,并对所有涉及转移到伊朗境内的EAR99物项增加许可要求,无论该交易是否涉及美国人。而与以往不同,此次所涉及相关受控物项并不仅以ECCN编码进行识别,而是参照针对俄罗斯/白俄罗斯禁运相关的要求,根据海关商品编码(HTS-6 Code)进行识别,并增加到EAR 第746条的附件7。
根据新的规则,EAR第746条新增附件7中涉及的物项在涉及最终目的地为伊朗、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的时候将受EAR管辖;同时,在CCL中第3大类到第5大类或第7大类的特定受控物项在最终目的地为伊朗的情况下,受EAR的管辖。该表包括CCL中现存的ECCN和EAR99的物项,具体物项见下表。
同时,BIS以伊朗向俄罗斯提供军用无人机用于俄乌战争为由,新设了针对伊朗无人机最终用途的FDP规则,对可能在伊朗、俄罗斯或白俄罗斯境内用于无人机最终用途的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根据伊朗FDP规则,当上游技术为CCL第3至第5大类或第7大类的美国原产技术或受EAR管辖的软件,或某外国产品为美国境外生产,且该生产设施或其主要组成部件为CCL第3至第5大类或第7大类的美国原产技术或受EAR管辖软件的直接产品;而产品本身为上述附件7中列明或属于CCL第3至第5大类或第7大类的任何物项(以下统称“伊朗FDP产品”)的,在知晓相关物项将会运往伊朗,或将用于组装或用于生产、开发伊朗FDP产品相关零件、组件或设备(包括改进的或特制组件、零件、配件或附件),只要该物项转移目的地为伊朗或位于伊朗境内的,均需要获得出口许可。
BIS也针对此次伊朗FDP规则对原俄罗斯/白俄罗斯FDP规则进行了相应调整,将EAR第746条附件7(“附件7产品”)也纳入俄罗斯/白俄罗斯FDP规则管辖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在新的伊朗FDP规则下,在进行出口、再出口或境内转运的过程中,除了需确认物项是否属于附件7产品外,还需要确认物项是否属于CCL第3、4、5或第7大类的范围。此外,由于伊朗为美国全面制裁国家,财政部海外资产办公室(OFAC)可能与BIS存在一定程度的执法竞合,但并不会因此导致额外许可的申请。对此的解决方案如下:
▪仍属于《伊朗交易制裁条例》(ITSR)管辖范围的交易,由OFAC签发许可;
▪因本次伊朗FDP规则而落入BIS管辖范围的交易,由BIS签发许可;
▪因本次伊朗FDP规则落入BIS管辖范围,但相关交易由美国人进行时可适用OFAC通用许可的,仍适用OFAC通用许可。
2.对俄罗斯/白俄罗斯的禁运
本次修订针对EAR第746条扩大了对俄罗斯/白俄罗斯相关禁运范围,包括:
▪调整涉及深海和北极近海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相关行业禁运的规定,统一以六位商品编码进行管理,以提高美国盟友对俄禁运的效率;对相关内容进行扩充,包括石油和天然气行业以及相关任何改进或定制的零件、组件、配件和附件;
▪调整EAR第746条附件4内容,统一以六位商品编码进行管理,并增列322个商品,涵盖俄罗斯主要制造业相关上下游零配件和组件;
▪调整EAR第746条附件6相关商品,以适用俄罗斯/白俄罗斯FDP相关规则,并对商品的范围进行澄清和扩大,涵盖特定化工原料,并将附件7的内容同样用于俄罗斯/白俄罗斯FDP规则适用的商品范围;
▪增加对俄罗斯寡头的奢侈品禁运产品范围,在禁运清单中新增276种奢侈品,明确将其纳入ECCN编码5A992和5D992;
▪对第746条俄罗斯/白俄罗斯相关许可政策进行调整,对总部非位于D:1、D:5、E:1或E:2的公司在关停俄罗斯境内业务时处置受控物项所适用的许可政策调整为逐案审查。
3.对支持俄罗斯的外国实体进行限制
此次BIS除将若干俄罗斯实体列入实体清单外,还以“向俄罗斯军队提供协助”为由,将包括5家中国企业和3家中国企业海外分公司在内的10家非俄罗斯公司加入“实体清单”,同时对其增加脚注3,施加“俄罗斯/白俄罗斯军事最终用户外国直接产品规则”限制。对实体清单企业施加“俄罗斯/白俄罗斯外国直接产品规则”限制,意味着对以下将被此次实体清单主体整合或用于其生产、购买或订购的任何“部件”、“组件”或“设备”的“生产”或“开发”的特定外国产品,或涉及此类直接产品交易的任何一方的情况实施出口管制:如果该外国生产的产品是受EAR管制且被归类在CCL的D或E产品组的任何ECCN下的“技术”或“软件”的“直接产品”;或外国生产的产品不是EAR 99物项,且该外国生产的物项由位于美国境外的任何工厂或工厂主要设备生产,无论该工厂或工厂主要设备是否为美国制造还是外国制造,只要当该工厂或工厂主要设备属于受EAR管制且被归类在CCL 的D或E产品组的任何ECCN下的“技术”或“软件”的“直接产品”。
二、经济制裁
经济制裁方面,美国财政部依据第14024号总统行政令,将多家俄罗斯主体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SDN清单),其中包括船舶等交通工具。涉及领域包括金融、军工制造、航空航天、电子、冶金制造和咨询服务等行业。同时,OFAC明确将俄罗斯采矿和金属加工业列入行业制裁范围,具体包括:任何在地表或地下进行生产、发掘、提取矿石、煤炭、宝石或其他矿产或地质原料的行为,或采购、加工、生产、精炼上述地质原料或在俄罗斯开展相关材料运输活动的行为。而非美国人如果从事与该行政令下受制裁行业的活动的,可能会受到二级制裁。
被列入SDN清单的实体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在美国境内的财产将会被冻结,同时禁止美国企业或个人与这些实体开展任何交易(包括任何经过美国的交易);而非美国企业或个人如与以上实体进行特定交易的,本身也可能面临美国制裁的风险;外国金融机构如为以上实体促成重大交易或者提供重要金融服务的,也可能会面临美国的制裁。
三、其他措施
除此以外,OFAC还公布了4份通用许可证,以确保相关主体能够在缓冲期内逐步终止与俄罗斯的交易;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将对俄罗斯超过100种金属、矿物、化学制品加征高达70%的关税,这些商品总价值约28亿美元;此外,根据修订后的1962年《贸易扩张法》第232条,对俄罗斯进口铝征收关税;而美国国务院也宣布,将对1219名俄罗斯军方人员实施签证限制。
四、相关措施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出口管制方面,此次新增伊朗FDP规则和修订俄罗斯/白俄罗斯FDP规则可以预见到,后续出口管制措施可能会更多的涉及到FDP规则的运用,因此要求中国企业在进行出口活动的过程中应该更加谨慎,加强对所出口、再出口和境内转移的产品的排查,尤其是可能涉及FDP规则的,应对其生产设备进行排查。这其中也包括部分大众消费品,可能会因为其上游供应链适用FDP规则而被纳入EAR管辖范围;同时企业也应及时调整供应链结构,做好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的尽职调查。而此次CCL与商品HS编码同时运用来确定物项是否受控,也增加了企业对物项排查的成本和复杂性,也加大了企业违规的风险。
经济制裁方面,中国企业除了应加强交易相对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排查以外,还应注意此次扩大了对俄罗斯的行业制裁范围,新增加和修订的FDP规则可能造成BIS和OFAC职权的竞合,也加大了企业识别一项交易是否需要许可,以及许可何种许可的难度。对于开展涉外业务的中国企业而言,需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可疑行为(red flag)的识别,如产品最终用途是否会最终用于受制裁的行业、交易相对方是否资金来源不明、交易所有相关方是否在任何清单,等。
参考资料: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3-02-27/pdf/2023-03930.pdf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3-02-27/pdf/2023-03927.pdf
https://home.treasury.gov/system/files/126/20221014_russia_aler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