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婚姻的效力探讨:内地香港双重登记的婚姻效力如何?

发布时间:2023-03-29

文 | 王旭律师团队 汇业律师事务所

问题的提出

在处理涉港婚姻的客户咨询时,内地、香港两地的双重登记的婚姻效力被广泛提起。在目前数据不互通的情况下,存在香港登记结婚后仍然可以在内地重新登记的程序空白。部分夫妻为“贪图方便”,于香港登记结婚后选择在内地生活,如不进行公证程序,在内地的婚姻登记系统中的法律身份仍为未婚。对此,出现两个现实问题亟待解决,即香港登记的婚姻在内地二次登记效力如何?以及香港婚姻不进行公证认证的风险。

一、实体的效力

香港登记的婚姻是否一定符合内地合法婚姻的效力?

内地结婚登记的条件,简言之需要(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2)双方自愿;(3)双方均无配偶;(4)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香港结婚登记的条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形式要件包括结婚通知书及神职人员主持,在此不做赘述。实质要件主要对年龄进行了约束,(1)不论男女年龄应均满21周岁;(2)已满16周岁不满21周岁的人结婚,还要获得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同意;(3)非近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称“《适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据此,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在内地登记结婚的,适用内地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在香港登记结婚的,适用香港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但从结婚登记的实质条件看出,符合香港条件的婚姻并不一定符合内地的结婚要件,比如16岁以上却不够我国法定婚龄的婚姻。本文讨论的基础是婚姻均符合两地的实质要件,故对仅满足一地婚姻实质要件的登记不予讨论。

二、程序的差异

正是两地婚姻登记程序的差异和互认制度存在空白,才出现目前争议的焦点。按照《适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据此: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在内地或香港登记结婚的,只要符合内地或香港的结婚手续,均为有效。

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在香港办理婚姻登记,须以规定的表格直接或通过婚姻监礼人向婚姻登记官发出拟结婚通知书,并需要在通知书上签名;公示后,向其发出结婚登记证明书。

三、内地对香港婚姻的承认机制

对经过香港合法程序登记的婚姻,符合我国婚姻实体条件的,内地认可香港结婚的效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内地使用婚姻证明文件时,持有香港结婚证书即可。只有对香港结婚证书进行公证后,才可以用于办理相关事宜。公证程序主要为香港结婚证书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证明书》,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

需要注意的是,《证明书》的办理,只有取得中国公证人资格的香港律师才可以办理,办理时需要注意。公证好的文书会写明在大陆使用的地点以及使用的目的,如果有多个使用目的,需准备多份公证文件。

四、涉港婚姻二次登记的效力

对于在香港登记又在内地二次登记的婚姻,经常出现两种声音:二次登记是否涉及重婚?二次登记是否均为有效?

重婚要求与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他人”是重婚的必要条件,因此二次登记的婚姻不涉及重婚。

《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形式上,在内地没有结婚记录的男女可以“依法”取得结婚证,但婚姻缔结的本质是符合实质要件,因此在内地二次登记的夫妻,并不能获得法律上的婚姻实质,从而二次登记并非有效的登记,若已经办理登记,需要尽早进行撤销,以免发生冲突。

在(2017)辽01民终7421号判决书中,法院就对域外结婚登记和境内登记的效力进行过讨论。法院认为,凡在外国缔结的婚姻关系被上述各条认定为有效的,不必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或承认手续。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的婚姻证件在中国境内使用,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婚姻生效自域外婚姻登记时生效。

结语

如今,内地与香港的婚姻案件逐渐增加,两地的司法协作也逐步增多。目前,既包括生效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也包括离婚证或解除婚姻协议书、备忘录的相互认可。主要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律政司于2017年6月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称“《婚姻家事安排》”)和于2022年2月15日生效实施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随着两地制度的明确和配合,从婚姻登记第一关就做好保障,势必能减少日后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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