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合规应当更加开放、对标国际一流标准——评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发布时间:2022-04-19

文 | 周万里 汇业律师事务所 高级顾问

在上一篇短文《走向精准、高位阶的中央企业合规》的基础上,本文比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2022年版本”)第一章“总则”相较于《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2018年版本”)第一章“总则”的变化,并对此提出修改的建议及其理由。

总体而言,从2022年版本第一章来看,国企合规还需要更加开放,并且需要关注企业合规自2018年版本实施以来在国际上的发展,尤其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在2021年4月发布的《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ISO 373031:2021)和美国司法部刑事局在2020年修订的《企业合规计划评估》,在合规与道德、诚信以及可持续发展以及合规管理体系的适用范围上,需要更加开放和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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