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时期酒店行业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之建议

发布时间:2020-02-18

文 | 王璐 汇业律师事务所 律师

随着2020年1月24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的突袭爆发就让全国整个旅游业按下“暂停”键,改变了4亿人左右的春节旅行计划。根据文化和旅旅部《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报告》数据,截止2019年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中共有星级饭店10281家。可想而知,因此次疫情爆发导致整个酒店行业的经营收入受到致命性打击。除极少数酒店被政府征用作为安置医疗救援队或对口接待因故无法返回家、来自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的场地,这段期间大部分酒店基本处于无人入住的惨淡经营状态。

随着全国上下通力抗战疫情,疫情的传播在很多省市得到进一步控制,各类企业复工工作也陆续进行,酒店行业也不例外。本文以上海为例,针对酒店行业复工应该如何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以下综合梳理:

问题一: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是酒店企业的法定义务吗?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吗?

解答一:酒店企业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这是酒店行业具有人员密集场所的特性所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于2007年11月1日生效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第3条明确定义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公共医疗事件属于突发事件的一种。因此,新肺疫情的爆发属于突发事件属性,应适用《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同时, 2013年6月29日修订并于同日生效的《传染病防治法》第23条亦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而且,2020年2月8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第二项“做好企业复工准备”第4点明确规定:“……在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要制定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理、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相关工作职责要求。” (浙江、云南、河北等地也都出台了要求复工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之规定。)

问题二:酒店应如何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包含哪些内容为好?

解答二:为有效抗击疫情,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恢复酒店营业,因此由于酒店具有聚众性的特点,笔者建议酒店企业所制定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结合酒店自身日常经营的特性,为住宿行业编织出紧密、安全、迅速的疫情防控安全网。根据笔者曾在跨国酒店管理集团担任多年法律顾问的工作经历,笔者建议该应急方案的基本框架如下:

问题三:上述内容提及的酒店相关的防控指南等在哪里可以获得?如随着控制疫情的情况好转,逐步恢复酒店餐厅营业,餐饮管理方面是否也有相应的指引或指南可供参考?

解答三:为引导生活服务企业有序复工,商务部于2020年2月12日针对10多个生活服务行业(酒店、餐厅、美容美发、快递、家电服务等行业),组织、收集、发布了由相关单位起草的16份疫情防控指南。可点击商务部的下述网站予以下载相关文件,进行查看: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jiguanzx/202002/20200202935577.shtml

就这已发布的16份疫情防控指南,笔者整理、罗列出与酒店(及酒店餐厅)复工营业相关的指南以供酒店企业方便参考:

酒店复工营业后,酒店作为人员密集场所所在地,较之其他企业有更高的概率接触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因此当务之急,酒店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并实施有效、责任到位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不仅是酒店企业履行应尽的义务,更能对酒店自身逐步恢复安全、有序的日常运营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