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管理团队架构建设
发布时间:2019-04-16
文 | 郭青红 汇业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从有关企业合规管理的国际标准、指南以及我国国家标准、办法和指引等的规定来看,企业合规管理团队包括合规负责人、合规部门专职合规管理员以及业务部门专职合规管理员与兼职合规管理员。
一、合规负责人
1. 合规负责人的设立
国际标准暨我国国家标准ISO 19600《合规管理体系 指南》只对合规团队做出了规定,而未提及合规负责人。我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保监会《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委《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都要求设立合规负责人,并对合规负责人的职责进行了规定。我国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第九条规定,“中央企业相关负责人或总法律顾问担任合规管理负责人”。
企业合规负责人在欧美企业多称为合规总监。合规总监属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序列是欧美跨国公司的惯例。我国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也都将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合规负责人或合规总监作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加以规定。我国《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第九条规定:“中央企业相关负责人或总法律顾问担任合规管理负责人”,也应属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序列。
2. 合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跨国公司合规总监一般由总法律顾问或者经验丰富、资历深厚的高级法律顾问担任,以确保合规总监的资质、能力和独立性。
我国证监委《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对合规负责人的任职要求如下,且应当经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认可后方可任职:
(1)通晓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诚实守信,熟悉证券、基金业务,具有胜任合规管理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从事证券、基金工作10年以上,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或者从事证券、基金工作5年以上,并且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在证券监管机构、证券基金业自律组织任职5年以上。
(3)最近3年未被金融监管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有关企业合规管理的其他国际标准、指南以及我国国家标准、办法、指引并未对合规负责人的任职要求做出规定。我们认为,合规负责人作为企业合规管理的总负责人,除了应当具备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专职合规管理员的基本资质和能力要求。具体详见下文。
二、合规部专职合规管理员
(一)合规部专职合规管理岗位
合规部的专职合规管理人员,跨国公司多称之为“compliance officers”。关于专职合规管理人员的岗位名称及设置,我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以及我国相关政府部门规章并无规定。有些学者提议将专职合规管理人员统称为“企业合规官”。我国也有诸多企业,如各大银行与保险公司等,在企业内设置“合规管理岗”,将合规管理人员称之为“合规管理员”。 我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以及中国中铁、中兴通讯等将其称为“合规专员”。因此,我们认为,企业合规部门岗位和职责层级可以设置为:
1. 合规总监(合规负责人);
2. 合规主管;
3. 合规经理;
4. 合规管理员或合规专员;
5. 合规助理;等。
(二)专职合规管理人员配备
关于企业专职合规管理人员的配备,并无定论。
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如西门子的专职合规管理人员超过了600人,戴姆勒集团的专职合规管理人员也超过了160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2017年开始建立合规管理体系试点时,在全系统就增设合规管理岗位200多个。
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都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业务规模、人员数量、合规风险水平等因素配备足够的合规人员,坚持按需定岗定编,满足合规管理需要。
我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第二十七条规定,证券公司总部合规部门中具备3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有关领域工作经历的合规管理人员数量占公司总部工作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1.5%,且不得少于5人。
我国《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第二十五条要求中央企业建立专业化、高素质的合规管理队伍,根据业务规模、合规风险水平等因素配备合规管理人员。
(三)合规管理人员资质及能力要求
我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要求合规人员应当具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资质和经验,具有法律、保险、财会、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国际标准暨我国国家标准ISO 19600《合规管理体系 指南》要求合规管理员诚信和信守合规并具有有效的沟通和影响技能、推动其建议和指导被接受的能力和坚定立场以及其它相关能力。
综合有关企业合规管理的国际标准、指南以及我国国家标准、办法和指引,对合规管理员的要求总结梳理如下:
1. 诚信和信守合规;
2. 拥有与其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相适应的资质和经验;
3. 具有与企业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
4. 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5. 有效的沟通和影响技能、说服能力和坚定立场;
6. 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匹配的专业技能和个人素质,尤其是在把握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方面的技能;
7. 通过胜任能力考试。
三、其他部门的合规管理人员探讨
(一)其他部门
除合规管理部门外,企业还包括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等其他部门。
企业的哪些部门是业务部门、哪些是职能部门,有关企业合规管理的国际标准、指南以及我国国家标准、办法和指引并无明文规定。
我国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第六条将一般企业划分为战略、规划、产品研发、投融资、市场运营、财务、内部审计、法律事务、人力资源、采购、加工制造、销售、物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部门。在实践中,企业的部门设置和划分因企业规模、业务范围等的不同而存在差别。
从职能和管理对象上来看,企业可以划分为业务部门和职能管理部门。具体如下:
(二)其他部门的合规管理职责
1. 业务部门
业务部门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职责,对本领域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首要、直接和第一位的责任。
业务部门负责本领域日常合规管理工作,主动开展本领域的合规管理,包括按照合规要求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合规风险管理、组织合规审查、合规报告、合规培训、商业伙伴合规调查、违规管理、持续改进等。
2. 监察、风险控制、内控、法律事务、质量、环安卫等部门
按照我国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监察、审计、法律、内控、风险管理、安全生产、质量环保等相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因此,它们也具有一定的合规管理职责。
3. 战略、规划、投融资、财务、人力资源等职能管理部门
这些职能管理部门并非业务部门,我国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也未将其归入具有合规管理职能的其他部门范围。我们认为,它们虽然是职能管理部门,却与业务部门一样,也处于合规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是企业合规管理责任的主体和首要承担者。它们需要承担与业务部门一样的合规管理职责。
(三)合规规范有关其他部门配备合规管理人员的规定
1.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我国证监委《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各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配备合规管理人员。合规管理人员可以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不相冲突的职务。合规风险管控难度较大的部门和分支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合规管理人员。
2.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我国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第二十五条要求,建立专业化、高素质的合规管理队伍,根据业务规模、合规风险水平等因素配备合规管理人员,持续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能力水平。海外经营重要地区、重点项目应当明确合规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该指引第二十五条并未明确在哪一部门配备合规管理人员。因此,可以将该条规定理解为,企业合规部、业务部门、其他管理职能部门(规划、财务、人力资源、监察、审计、内控、风险管理、安全生产、质量环保等)都应根据业务规模、合规风险水平因素等配备合规管理人员。
3.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我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要求保险公司总公司和省级分公司还应当为合规部以外的其他各部门配备兼职合规管理人员。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应当为省级分公司以外的其他分支机构配备兼职合规人员。
(四)总结梳理
基于我国证监委《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以及保监会《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可以总结梳理如下:
1. 其他业务部门和职能管理部门是合规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是企业合规管理责任的主体和首要承担者,都应当根据业务规模、合规风险水平等因素配备合规管理人员,包括专职合规管理员与兼职合规管理员;
2. 合规风险管控难度较大的部门和分支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合规管理员;
3. 合规管理人员不得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务。
四、合规管理人员培养
我国国家标准ISO 19600《合规管理体系 指南》、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发改委等七部委《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等相继发布实施以后,合规管理将在我国中央央企、地方国有企业及其他所有制性质的企业迅速开展起来。
企业合规管理亟需知法律、晓管理、懂业务的合规管理人才。企业合规管理人才在未来五年内将极度缺乏。各企业需要未雨绸缪,加强合规管理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以下几点,可供参考:
1. 从大学引进法学、财务、审计等专业的相关专业人才;
2. 从企业其他相关部门(财务、内控、审计、法务等)相关岗位调配管理人员担任合规管理人员;
3. 参加第三方机构举办的各类企业合规管理培训课程;
4. 聘请经验丰富的合规管理专家,来企业做企业合规管理方面的专门指导与实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