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合规管理探析(下)

发布时间:2019-02-02

文 | 郭青红 汇业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四、企业集团总部对子公司合规管理的管控——探讨之一

(一)管理模式选择

企业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的合规管理,与整个集团的管理模式密切相关。例如,采用垂直型管理模式的,企业集团的合规管理也宜采取垂直组织模式;采取矩阵型管理模式的,合规管理也宜采取矩阵型管理模式;等等。

企业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的合规管理模式,受企业集团总部其他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管理模式的影响。这些部门包括战略规划、风险管理、财务、内控、内审、法务、纪检监察等。

企业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的合规管理模式,还受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控股子公司的合规管理,宜接受企业集团总部的垂直合规管理并完全导入集团总部的合规管理体系。非合并报表控股子公司、非控股参股公司的合规管理,集团总部宜通过子公司章程、治理机构等推动子公司开展合规管理。

值得提请注意的是,各子公司都是独立企业法人。子公司内部合规规范的制定和生效,需要遵守法律以及子公司章程的规定,集团总部的规章制度不能直接在子公司生效实施,而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例如,基本管理制度须子公司董事会批准,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须通过子公司民主程序生效等。

(二)企业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合规管理的管控探讨

企业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模式多种多样,但我们认为,无论企业集团采取何种管理模式,企业集团总部宜在以下方面,对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尤其是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合规管理进行管控:

1、建立和健全统一的合规管理体系

企业集团宜按照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十三大构成要素,建立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框架,并导入集团的各子公司。

2、统一的合规方针

作为企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的首要组成部分,企业合规方针是企业合规管理的基本方针和指导思想,是企业最高管理者真实发布的企业合规承诺、宗旨和方向。企业合规方针表明企业股东、董事会和企业领导对企业合规的决心、支持和期望,是企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鼓励企业人人合规、建立企业合规文化的纲领,是企业的合规宣言。

企业集团应制定集团统一的合规方针,作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大多欧美跨国企业集团的普遍做法。也是我国国资委与2016年开始试点的五家中央企业采纳的做法,它们都以诚信公平、合规经营作为集团的合规方针。

3、企业集团的领导承诺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96000《企业合规管理体系 指南》第5.1条(Leadership and commitment领导作用)和我国国家标准ISO19600《企业合规管理体系 指南》第4.1要求企业领导确立和坚持组织的核心价值观,确保建立组织的合规方针和合规目标,并与该组织的价值观、目标和战略方向保持一致。

《世界银行集团诚信合规指南》第2.1条(Leadership 领导作用)规定:“公司高管、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应全力、明确、公开、积极地支持并承诺推动诚信合规计划(以下简称“合规计划”)及其贯彻执行,无论从形式上还是从实质上。”

企业集团领导的合规承诺以及对合规管理的全力、明确、公开和积极的支持,是企业集团合规管理的基础和前提。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董事长周贵平先生在《诚信合规手册》、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邹磊先生在集团《诚信合规准则》、西门子股份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凯飒在西门子《商业行为准则》、美国李尔公司(Lear Corporation)总裁兼CEO Ray Scott 等在《商业行为和道德规范》中的开篇致辞,都明确、公开、积极地支持并承诺合规。

4、合规组织的设立与职责

企业合规组织是企业合规管理的组织保障。企业集团由集团总部和若干子公司组成,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应按照有关企业合规管理的国际组织的标准、规则以及我国有关合规管理的国家标准及有关部委的合规管理指引,建立各自的合规组织。此处不再赘述。

企业集团宜就集团总部和各子公司制定统一的合规组织制度,强制推行合规组织的建立,规范合规组织的职责。

5、合规管理基本制度

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是企业全员普遍遵守的合规行为规范,是企业最重要、最基本的合规制度,是其他合规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包括企业合规方针、合规管理原则、合规组织、重点合规领域以及合规管理运行、合规管理保障的框架等。

欧美跨国企业集团普遍采用企业行为准则这一合规制度形式,来统一规范企业全员普遍遵守的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我国《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第十三条对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的行为准则做了专门规定。这一制度形式借鉴了欧美跨国企业集团的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模式。

我国国内的企业更趋向于根据或者参照我国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制定企业的《总体合规管理指南》作为企业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

企业集团宜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其各子公司。

6、合规管理评估

企业集团总部宜按照我国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定期对子公司开展合规管理评估,以对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分析,…… 强化过程管控,持续改进提升。”

7、合规管理考核评价

企业集团总部宜按照我国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第二十三条的要求,对所属单位和员工合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员工考核、干部任用、评先选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8、合规审计

合规审计是企业合规风险的第三道防线。企业集团总部审计部宜按照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内部规定,对子公司合规管理的适当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合规审计。

9、合规宣传和培训

企业集团总部宜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培训机制,到处合规宣传和培训资料,推动合规宣传与培训在整个集团的开展。

10、合规知识管理

企业集团总部宜通过其合规管理部门,建立整个集团共享的合规知识库,包括合规规范库、违规案例库、宣传培训资料库、合规管理文件格式库等。

11、合规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企业集团总部可以建立整个集团都能使用的合规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供集团总部及其各子公司合规管理共同使用。当然,如果企业集团总部及其各子公司目前各自运营自己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宜促使子公司的合规管理信息系统融入企业集团总部的合规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或者与集团总部的合规管理对接和兼容,实现合规管理信息的共享。

12、企业合规文化

企业集团应通过统一上述合规管理系统的各构成要素,培育人人诚信合规守法理念,建立统一的企业合规文化。

五、合规管理部门如何对子公司合规管理进行管控——探讨之二

我国国家标准ISO19600《合规管理体系 指南》对企业集团总部的合规管理部门如何对子公司进行合规管理没有任何规定。

我国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第十条规定,法律事务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为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对各子公司的合规管理职责仅为指导所属单位的合规管理工作。

参照跨国企业集团对全资子公司及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合规管理,以及我国金融企业集团对各子公司的合规管理,我们认为,就对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尤其是合并报表子公司)合规管理的管控,应赋予企业集团总部的合规管理部门以下职责:

1、企业集团总部通过作为合规组织的子公司治理机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参与和推动子公司的合规管理时,合规管理部门应参与准备工作并提供专业支持;

2、协助集团总部将企业集团的合规管理体系框架、合规方针、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导入各子公司;

3、协助子公司设立合规组织、明确各合规组织的职责;

4、指导、监督、支持子公司开展合规管理工作;

5、对按照子公司章程需要子公司党组织、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批准的规章制度、改革方案、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合同等进行合规审查;

6、对各子公司进行合规管理评估与合规管理考核评价;

7、配合集团总部审计部门对子公司开展合规审计;

8、 组织子公司合规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集团总部的合规培训,协助子公司开展合规宣传和培训,协助子公司导入集团总部的合规宣传和培训资料;

9、协助子公司的合规管理信息系统融入企业集团总部的合规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或者与集团总部的合规管理对接和兼容,实现合规管理信息的共享;

10、指导、汇总子公司的合规计划与合规报告。

企业集团总部的合规管理部门只是集团总部的一个职能管理部门,依法无权直接对子公司的合规管理进行任何管控。因此,法律上,企业集团总部应当通过子公司的治理机构,授予集团总部合规管理部门对子公司的合规管理进行管控。

六、如何推动非控股参股子公司的合规管理 – 探讨之三

对于非控股的参股子公司,企业集团委派到子公司的董事、监事的投票数量有限,难于向子公司推动合规管理。一些欧美跨国公司在华设立非控股的合资企业时,大多通过以下方式推动合资企业的合规管理,值得研究和借鉴:

1、在合同谈判阶段宣传企业合规及合规管理的必要性;

2、在合资合同、章程写入合规条款,要求:(1)将守法合规确定为合资企业的核心价值观;(2)合资公司各股东采取措施,促使合资企业守法合规;(3)股东责成其委派到合资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处理合资公司经营管理事务时守法合规;(4)合资公司应采取措施,鼓励违规举报,开展违规调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并对举报人员进行保护。

3、通过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宣传合规的必要性,提出并争取通过合规管理议案,推动合资企业合规并加强合规管理。

4、通过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宣传合规的必要性,在经营管理中推动合资企业合规并加强合规管理。

5、利用股东审计权,对合资企业进行内部审计,发现违规问题,开展合规宣传和培训。

6、通过跨国公司的各种集中会议,如年度采购会议、销售会议、财务会议、运营会议、内审会议等,开展合规宣传与培训。

7、举办集团集中管理提升培训,开展合规宣传与培训,等等。

七、如何启动合规管理——探讨之四

(一)合规管理工作筹备

我国ISO 19600《合规管理体系 指南》于2018年7月1日生效。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于2018年11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于2018年12月26日颁布实施。2018年可谓中国企业合规元年。2019年,企业如何布局合规管理已然提上日程。

上述各指南于2018年底方才发布,大多企业集团尚未就2020年合规管理项目提交并获得立项批准。这些企业集团可以充分利用2019年谋篇布局,为2020年开展合规管理项目做好充分准备。

1、获得领导支持与领导的合规承诺;

2、任命合规负责人,研究确定企业合规管理的牵头部门,研究、提出成立企业合规管理项目小组建议,包括聘请外部律师、顾问参与项目小组;

3、研究确定企业合规管理项目方案;

3、取得企业领导对开展合规管理的支持,提出2020年合规计划,并将合规管理项目纳入2020年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

4、加强上述各指南的学习、研究、培训与宣传,学习其他企业合规管理项目的最佳实践案例;

5、与内控、风控、审计、法务、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等部门沟通,对企业现有管理制度、内控体系、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进行初步了解和梳理。

如果条件成熟、渠道畅通,还可以尝试争取将企业合规管理项目作为2019年下半年的特殊立项,推动项目尽早启动。

(二)企业合规管理项目方法论

启动企业集团的合规管理,一般有以下三种方法:

1、从面到点

即在企业集团总部和各子公司同步全面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再开展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业务领域的专项合规管理。

该方法的优点在于高效率,但需要集中大量人力、无力,对企业正常经营管理会造成影响和干扰,更容易收到抵制。在松散型管理的企业集团更不适用。

该方法更适用于规模较小、产品业务线条较少、股东结构简单、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紧密管控的企业集团。2016年我国国资委开展合规管理的五家试点企业中,中移动采用的方法更接近于这一方法。

2、从点到面

即从总部某一职能部门和/或某一子公司开始合规管理试点然后在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全面推广。

该方法的优点在于能够集中人力和物力,积累经验,培养队伍,形成典型案例。缺点在于在整个集团建立合规管理体系需要更长的时间,效率较低。

2016年我国国资委开展合规管理的五家试点企业中,其他四家企业都采用了这一方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也直接推动我国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出台。

3、从面到点到面

即先从总部全面推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然后再在某子公司进行试点,最后在各子公司全面推广。

这一方法需要总部各部门统一认识,全利配合,否则难以实现。

企业集团的合规管理是一庞大、持久的系统性工程,涉及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以及集团各子公司。如何组织、计划、推动企业集团的合规管理,需要根据企业集团的规模大小、行业分布、股权架构、公司治理、发展历史、企业文化、管理模式等进行具体分析,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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