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解读
发布时间:2018-08-27
文 | 凌霄 合伙人 陈世奎 汇业律师事务所
近日,《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第700号令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系统规范我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行政法规,对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以下是对该条例相关重点内容的解读。
一、明确适用范围
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对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包括用人单位、求职者、劳动者、政府监管部门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人力资源市场参与者均被纳入该条例适用范围内。
与此同时,考虑到部分职业的特殊性(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人员、军队文职人员聘用、退役士兵安置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人员的求职、招聘事宜作了特别规定,因此本条最后一款作了特殊规定,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对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分类管理
条例第十四条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明确划分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其中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的机构。
条例对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职能进行了明确界定,规定其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同时,条例从行政许可、备案及重大事项报告的角度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第十八条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第二十二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取得行政许可或者经过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及其变更、延续等情况。上述规定旨在强化政府主管部门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息掌握与公开,维护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秩序。
三、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
条例分别从求职者个人、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参与主体的角度,规范相关参与主体的行为。由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尤其是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人力资源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条例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活动规范的角度,作了如下规范:
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人员,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招聘简章、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用人单位的委托证明,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通过该条规定,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于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的审核责任;
第二十九条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第三十条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不得改变用人单位与个人的劳动关系,不得与用人单位串通侵害个人的合法权益;该条规定旨在遏制与杜绝部分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假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的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明示下列事项,并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价格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一)营业执照;(二)服务项目;(三)收费标准;(四)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还应当在服务场所明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服务台账,如实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等信息。服务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
第三十六条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公示或者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公示年度报告的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