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明女 律师
Mingnv Bao
联系方式:
邮箱:baomn@huiyelaw.com
电话:(86)574-88188777
传真:(86)574-89206680
办公地点:
宁波
执业领域:
鲍明女律师的执业领域为家事与财富管理、刑事辩护和刑事合规、争议解决。
代表案例:
张某向孙某主张离婚后财产纠纷,分割共同财产承担共同债务,经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后,原告张某主张的共同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主张的债务并非共同债务,孙某要求驳回张某的诉请获法院支持。后原告张某申请再审,经我方代理后,张某的申请再审也被驳回;
冯某与陈某系姑侄关系。20年前,冯某姑姑买了侄子陈某名下的农村房产,当年侄子陈某名下的房产由其父打理,陈某其父与冯某系同母异父的兄妹,双方无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冯某交付房价以及陈某其父交付土地使用权证原件。现如今,陈某要求冯某返还原物,并不认可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经代理后,买卖关系被法院予以认可,赔偿我方冯某的信赖利益损失。陈某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王某故意杀人案,一审被判无期,经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后,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13年,该案例入选12368中国法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工作经历:
鲍明女律师曾荣获 “鄞州区优秀青年律师”"宁波市星级法律援助律师”“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法律援助)”等称号。鲍律师系浙江省律师妈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法律服务团宁波分团委员、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刑事案件专业辩护团成员、鄞州区民商法律师专业人才库成员、宁波广播电台“小星星法治课堂”栏目嘉宾律师、宁波鄞州电视台《以案说法》栏目嘉宾律师、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律师服务团成员、宁波市鄞州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宁波市律协第八届第九届民商委委员、宁波市律协第八届第九届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