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业合伙人廖明涛律师受邀参加“推进我国行业协会商会自律法制建设学术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8-04-24
2018年4月14日,推进我国行业协会商会自律法制建设学术研讨会在上海社会科学院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汇业律师事务所等协办。
来自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上海市人大法工委、上海市社团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上海金融业联合会、日本证券协会、日本早稻田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社科院、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开发区协会、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上海老字号品牌协会、上海金融文化促进中心、上海立法研究所、香港李伟斌律师行、汇业律师事务所、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劳动报等立法机关、政府部门领导、高校学者、研究人员以及法律实务工作者六十余人济济一堂,对会议主题展开了热烈的研讨。
开幕式由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杨鹏飞主持。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叶必丰致欢迎辞。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分别致辞。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致辞
本次会议围绕以下主题展开:
第一,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廖鸿副局长等相关主管部门的领导,介绍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方针政策及其发展脉络,介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思路,设想了从立法的角度如何引导规范社会组织的发展。从事理论研究的武汉大学江国华教授,提出如果在最高层次立法的话,法律规范大概应该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第二,来自日本以及我国香港的专家,实证的介绍了日本证券协会自主规制的制定及构架,介绍了香港律师总会的自律规则制定及要义。日本早稻田大学上村达男教授对日本、美国、英国金融证券行业的市场自律机制进行了比较研究,介绍了日本证券业自主规制的沿革及作用,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第三,上海立法研究所郑辉副所长介绍了《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的制定和主要内容。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认为,上海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转变政府职能,发挥自律组织作用方面,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政府推动行业自律的政策,以及行业自律组织出台的规则,对从整个国家层面,探索、总结社会组织自律管理的规律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闭幕式由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顾问黄来纪主持,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做了研讨总结。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李飞与廖明涛律师
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明涛律师发言
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明涛律师,主持了第二单元“中外行业协会商会自律法制建设比较研究”的讨论,并代表个人做了《律师行业从自律走向自治的探索实践》主题发言。廖明涛律师首先回顾了上海最早出现的律师团体“中华民国律师总会”以及“上海律师公会”的历史。然后,廖明涛律师向大家介绍了上海市律师协会成立“维权中心”与“投诉中心”开展自律的情况,并对上海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制度、纪律(惩戒)委员会关于会员违规纪律处分规则,以及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对协会财务的外部审核监督制度等作了简要介绍。最后,廖明涛律师认为,坚守和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方向,律师行业从自律走向自治的道路一定会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