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业高级合伙人吴冬律师参加中华全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2015年会并做主题发言

发布时间:2015-09-25

9月19日、20日,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冬律师参加在成都举行的中华全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2015年会暨新常态下投融资模式创新法律研讨会并做主题发言。本次会议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办,四川省律协、成都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承办。

吴冬律师在此次研讨会上就“涉及进场交易的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及立法、司法存在的一些问题”做了主题发言。另外,吴冬律师、朱亮律师合著的题为《应当对<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第三人’做限制性解释》的论文荣获本次研讨会论文三等奖。

吴冬律师现任全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连续三届担任上海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吴冬律师在读研究生期间师从我国著名的公司法专家顾功耘教授,并于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获得国际法硕士学位。

吴冬律师从业近20年,经办了大量非诉项目,较为知名的有:上海白猫重组并购双鹿股份案(600633);白猫集团与和记黄埔标的为十亿元的合资及增资项目;日立双鹿、中野双鹿股权转让项目;经办浙报传媒与美加净日化上市公司资产置换项目;The Marley Wylain Company山东公司股权出售项目;统一企业收购上海汇源项目;上海光明集团以近18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向美国宝洁出售其持有的中美合资上海吉列有限公司30%股份项目等。

吴冬律师代理过的较有社会影响力的涉及公司法的诉讼案件有:上海谢晋影视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某知名电力央企标的额近亿元的股东优先购买权案;马来西亚前进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在2012年代理一起涉及公司股东表见代理的标的额7000万元的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获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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