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青松律师团队代理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入选《江苏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创新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4-20
汇业律师事务所魏青松律师、刘撰律师代理湖北香园食品有限公司(“香园公司”)等与苏州市佳禾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佳禾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在香园公司已有生效刑事判决认定存在侵害商业秘密犯罪的不利情况下,通过精准的诉讼策略,简单、清晰的诉讼可视化的陈述,保护了香园公司合法创新的商业秘密,避免香园公司受到额外的巨额赔偿。该案成功入选2018年2月2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江苏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创新典型案例》。
佳禾公司拥有涉案植脂末产品配方及相关生产工艺的技术秘密。陆某原系负有保密义务的佳禾公司员工,后入职香园公司工作。生效刑事判决已经认定陆某离职后向香园公司披露、使用其所掌握的佳禾公司商业秘密,协助香园公司生产相类似的植脂末产品,侵犯了佳禾公司的商业秘密,并造成佳禾公司203万余元的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遂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随后,佳禾公司即以香园公司等至今一直仍在侵害其涉案商业秘密为由提起本案诉讼,要求香园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各项损失约3400万元。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陆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香园公司是否实际使用了或者可以推定仍然使用了陆某披露的佳禾公司的商业秘密。
该案二审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展开。在二审程序中,香园公司等委托魏青松律师、刘撰律师等处理该案件。接受委托后,魏青松律师组织团队详细阅读材料,通过图表等诉讼可视化的方式清晰、简单的向合议庭表达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观点:
1.陆某刑事案件前与刑事案件后香园公司配方的不同;
2.香园公司现有配方与佳禾公司配方的显著差异;
3.佳禾公司对鉴定程序、实体指责的错误之处。
法院最终认定香园公司在陆某刑事案件之后开发的新配方未侵害佳禾公司的商业秘密,从而驳回了佳禾公司索赔3400万元的全部诉请!魏青松律师代理香园公司等应诉该案件获得巨大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