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业律师代理的中通客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发布时间:2015-07-14

2015年7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客车”,股票代码:000957)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中通客车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中通客车是国家863计划和CIMS项目示范企业之一,拥有客车业界首个国家级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率先通过了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和“3C”认证。作为“国家汽车整车出口基地企业”,先后被授予“中国名牌产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机械行业500强”、“中国客车50年十佳品牌”、“2006、2007机电商会推荐品牌”、“2006年度卓越管理奖” 和“中国信息化建设500强”等荣誉称号。

中通客车本次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947,019股,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改善公司营运资金结构,其中不超过44,000万元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不超过26,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中通客车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人律师,由高级合伙人李源律师、合伙人杨彬慧律师和律师张奇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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