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业成功入选为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

发布时间:2020-06-15

6月1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院发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和增补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二级管理人名册的公告》。经过近2个月的选拔评比,汇业重庆办公室成功增补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共用的二级破产管理人名册第一分册,本次增补外地律所在重庆的分支机构共入选六家,汇业是其中之一。

重庆破产法庭设立后,其管辖范围扩展至全市,需要对管理人名册进行整合并适当增补。为促进管理人队伍健康发展,完善管理人运行机制,保障破产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编制办法》等相关规定,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编制、增补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

重庆办公室取得破产管理人资质,不仅意味着汇业重庆正式涉足破产及衍生业务,更标志着汇业破产领域布局全国版图迈出坚实一步。目前,除重庆办公室以外,汇业杭州办公室、舟山办公室等,在汇业上海办公室的牵头下,均已深耕破产领域数年并形成了扎实的专业经验。

汇业律师事务所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首批一级破产管理人,同时具备浙江等多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省外破产案件管理人资质。近年来,汇业接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法院指定,担任多起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强制清算案件的管理人,项目涉及医药、房地产、建筑业、影视业、水泥、煤矿能源、农业等行业。

除担任破产管理人的角色之外,汇业还为债权人、债务人、政府部门等多方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利用自身在破产领域的优势经验和资源,深度参与自行清算、兼并重组项目、不良资产及破产处置项目,以及各类衍生诉讼及谈判工作,成功将破产业务的应用拓宽至不良资产等业务领域。此外,汇业也突破了仅为债务人或债权人提供破产相关法律服务的传统模式,利用自身积累的破产业务经验、资源优势,对助力困境投资机构在破产项目中实现并购重组和价值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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