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业所为上市公司天顺风能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16-08-08

2016年7月5日,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31,股票简称:天顺风能,以下简称“天顺风能”)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94号),核准天顺风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90,625,000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

天顺风能成立于2005年,并于2010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天顺风能拥有太仓新区工厂、包头工厂、太仓港区海上风塔工厂和欧洲工厂几大生产基地,专业从事兆瓦级大功率风力发电塔架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是全球最具规模的风力发电塔架专业制造企业之一,是国内同时获得Vestas和GE全球风塔合格供应商资格认证的唯一一家公司。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天顺风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由高级合伙人李源律师、张奇律师、马凤华律师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了全程专业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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