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业合伙人吴冬律师就“无人机管理新规”接受上海电视台采访

发布时间:2018-01-29

近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工信部网站发布,该意见稿突破了现行“所有飞行需申请”的规则,也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无人机管理与发展做出了部署。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冬律师为此接受上海电视台采访,担任上视“夜线约见”栏目特邀嘉宾,针对“无人机管理新规”发表法律观点。

采访中,吴律师首先对无人机的概念进行了简单的阐述,然后就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三十七条进行了法律层面上的专业解释,他指出:除机场、发电站、军事禁区等周边一定范围内,微型无人机和轻型无人机无需批准即可在禁飞区域以外的空域以及管控区域以外的适飞空域飞行,该条例简化了流程,开放空域也系满足用户需求。另外,近几年“黑飞”频现,屡屡干扰航空秩序,甚至“失控”伤人,吴律师认为对无人机进行严格的监管,使空域管理更明确,有利于航空安全。此外,根据无人机的生产制造、销售、使用等,应将其进行多部门联合管理,意见稿里也体现了这一点。最后,吴律师指出,针对现在由哪一个部门来颁发无人机商业飞行的经营许可还没有明确,建议在今后条例正式颁布的时候能够完善。

吴冬律师,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有二十年的法律从业经验,为众多外资公司和大型企业在中国的投资、合资、收购、经营提供法律服务;代理过多起备受业界关注的航空运输案件,有的还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吴冬律师经办过的重大非诉法律项目有:为东航股份公开发行103亿元公司债券和1800亿海外韩元债以及5亿新加坡元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东方航空收购上海国际机场宾馆日方股权项目、白猫集团与和记黄埔十亿元标的合资项目、统一企业收购上海汇源项目、光明食品集团向美国宝洁出售上海吉列公司股份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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