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开畅律师受邀参加中国劳动标准立法问题学术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8-11-13

近日,汇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周开畅律师受邀参加华东政法大学举办的首届社会法前沿论坛暨基本劳动标准立法问题学术研讨会。

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国劳动标准立法已经摆上议事日程。本次研讨会汇聚了全国数十位来自海峡两岸的专家、学者。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田思路教授主持,北京大学副校长叶静漪教授、华东政法大学钱玉林教授分别致开幕词,台湾地区中国文化大学潘世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常凯教授等学者作了主旨发言。此后,与会人员围绕新形势下基本劳动标准立法问题进行了广泛且深入的研讨,并通过六大专题报告,各类学术与实务观点碰撞,讨论气氛非常热烈。

会上,周开畅律师分别从人力资源、经济学、劳动法学三个维度来论证当前中国劳动标准制度存在的常识性错误(例如片面强调保护劳动者而忽略劳资关系的共生性;忽视价值规律和按劳分配等),进而提出,在劳资关系主要的调整对象已经从体力劳动者过渡到脑力劳动者的时代背景下,不应该再用传统劳动法(工厂制背景下的劳动法)的思维、规范来调整现代的劳动关系(知识经济、新科技背景下的劳动关系),而应该在坚持“低标准、广覆盖”的基本原则的同时,更大范围和程度的发挥“意思自治”、“团体自治”在劳资关系调整过程中的作用。周开畅律师就工时制度改革的问题提出,在工作时间认定上应坚持当事人自治,必要时再在司法实践中予以衡平;在延长工时制度设计上,不应只强调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而应强化这是劳资双方的共同的法定义务,同时弱化或取消超额加班费的规定,以防止当事人用劳动报酬权来代替休息休假权;在特殊工时制度上,应取消行政许可前置程序,改为总量控制、强度控制,具体实施上尊重当事人约定、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和行业公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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