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业律师为中国首家在海外成功发行无评级外币债券的央企提供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17-12-14

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在新加坡成功发行5亿新加坡元债券(折合约3.67亿美元或24.3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其母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东航成为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香港发行20亿美元无评级债券之后,首家在海外成功发行无评级外币债券的中央企业。11月7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簿记建档,投资者认购踊跃,总订单超过11亿新币。11月17日,本次发行的债券已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证券发行承销商为星展银行(DBS)、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汇丰银行(HSBC)、澳新银行(ANZ)、海通国际证券等。近日,东航股份就本次发行债券取得了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的内保外贷行政审批受理,获得了资本项目外汇核准。

汇业律师事务所受东航股份及东航海外聘请担任本次新元债发行项目发行人和担保人的境内法律顾问,由本所高级合伙人吴冬律师、朱亮律师、潘志成律师领衔武建权律师、金云云律师、律师助理刘洋等组成工作团队,全程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工作,审核并修订发行人及担保人与境内外承销机构、中介机构签署的认购协议、担保协议、信托契据、代理协议、交割备忘录等所有英文法律文件;对于担保人及其主要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就本次发行新加坡元债券所涉及的所有中国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并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参与了与发行人、担保人、承销商、信托人、以及境内外的中介机构的多次跨境电话会议;针对本次发行的债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所涉及的相关问题提供专项法律意见,协助发行人及担保人就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在香港联交所、上交所披露相关公告;协助担保人完成就本次发债项目在国家发改委和外管局登记备案,并制作、审核相关法律文件,为此次新元债发行工作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获得客户的好评。

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是汇业律师继为东航股份2016年首次发行韩元债券提供法律服务后,再次协助客户在海外发行外币债券,本项目的圆满完成不仅加深了汇业与东航的合作关系,更为汇业律师在海外发行证券业务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

东航股份为全球十大航空公司之一,其由近650架机队构建了围绕上海核心枢纽和昆明、西安区域枢纽,依托天合联盟合作平台构建起通达世界177个国家和地区、1074个目的地的航空运输网络,年服务旅客超过1亿人次。东航股份也是国内首家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上市的航空公司。经过持续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整合,东航基本形成了以航空运输业为核心,通用航空、航空食品、进出口、金融期货、传媒广告、实业投资等相关产业为支撑的航空运输集成服务体系。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