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业助力中轻房地产/汇金酒店公司破产清算

发布时间:2017-10-19

根据相关权利人申请,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26日以(2017)浙0603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被申请人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轻房地产公司”)破产申请;并于2017年6月26日以(2017)浙0603破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被申请人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下称“汇金酒店公司”)破产申请。

汇业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或“汇业”)和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天源会所”)接受柯桥区人民法院指定担任中轻房地产公司和汇金酒店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自2007年,汇业成为上海市企业破产首批破产管理人以来,接受上海高院指定担任管理人案件处置总量达几十起;2014年12月,汇业被上海高院评选为十家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之一,取得了根据《上海高院指定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办法》规定的只能由一级管理人担任管理人的疑难、重大、复杂破产案件的资质;2016年,汇业又获得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外破产案件管理人社会中介机构履职备案资质。

中轻房地产公司破产案件,是汇业所在浙江地区担任破产管理人的又一重大房地产公司破产项目。为顺利实现对破产企业资产的推介和处置,更好履行管理人指责,现将中轻房地产公司“龙禧中心项目” 整体资产情况作简要概述。欢迎意向投资人与本所破产团队接洽,共商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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