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冬律师作客上海电视台“夜线约见”,探讨萧山机场飞机折返事件

发布时间:2019-12-11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的一则新闻引发了热议,12月8日,海南航空从杭州飞往三亚的HU7638航班在飞机已经推出的情况下,机上一对老夫妻突然表示家中有亲人去世,需要下机改航班,机组在征得多方同意后,飞机紧急滑回航站楼,最终晚点15分钟到达目的地。有网友为机组人性化光环点赞,但也有网友认为不该因个人私事耽误其他旅客的行程和航班正常飞行。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律师为此于12月9日接受上海电视台采访,担任上视“夜线约见”栏目特邀嘉宾,针对“紧急滑回的飞机——暖心之举还是逾规越矩”发表法律观点,共同作为嘉宾的还有《新闻晨报》的新闻总监秦岭。

采访中,吴冬律师认为,海南航空决定折返缺乏充分的法律和事实依据。首先,根据《民用航空法》和《合同法》的规定,航空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疾病、分娩、遇险的旅客,这对老年夫妻的亲人过世的情形不属于法定救助的情形。其次,在本案中,只有老年夫妻因亲人过世导致病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发生,其严重程度足以影响飞行的安全,或精神、健康状况不适合飞行,或者可能对旅客本人或者其他人员的生命或者财产造成危险、危害,机长才可以采取相应的紧急情况的处置权。就目前媒体报道的事实来看,并没有发生这种严重的情形,所以很多网友对航空公司在飞机滑行后又折返的做法无法理解,央视新闻调查显示:认为此举合理的有2万人,不合理的有2.4万人,还有1.1万人不置可否。

此外,关于航班延误乘客是否可以向航空公司追偿,吴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由于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若因天气、流量控制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延误,乘客主张赔偿或者补偿是相当困难的。其次,本案中,海航并未对乘客造成实际的损失,所以很难获得相应的赔偿或者补偿。

最后,吴冬和秦岭两位嘉宾都认为这是一起特殊的个案,一般情况下,若无法定情形发生而提出飞机折返的要求,航空公司通常会拒绝该请求。吴冬律师还认为,此案中的折返本身就缺乏法律依据,属于酌定情形,以后机长在同样类似的情况下也有拒绝折返的决定权。主持人表示:非常赞同吴律师这句话,机长是在前线为机上生命负责的人,应尊重机长做出折返与否的决定。

吴冬律师,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有二十余年的法律从业经验,为众多外资公司和知名企业在中国的投资、合资、收购、经营提供法律服务;代理过多起备受业界关注的航空运输案件,有的还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公报案例。吴冬律师经办过的重大非诉法律项目有:为东航股份公开发行103亿元公司债券和1800亿海外韩元债、5亿新加坡元债以及500亿日元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东方航空收购上海国际机场宾馆日方股权项目、白猫集团与和记黄埔10亿元标的合资增资项目、统一企业收购上海汇源项目、光明食品集团向美国宝洁以18亿元出售上海吉列公司股份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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